我已經道歉了,要我死給你們看嗎?

愛加倍靈脩中心高中生潑糞事件的後續發展顯然已經比事件本身更值得社會關注了。一個人犯了錯,就已經道歉了,「還要怎樣」?這是許多人心中難以理解的謎。不只是年輕人,其實很多成人也是這麼想的!22歲的曾同學母親抱怨,都已經道歉了,大家還在講,所以離家出走,揚言自殺。這個畫面我並不陌生,我兒子也有同感,我真的不知道他這個觀念哪裡來的,六年級的他說了好多次,「已經道歉了」,在他的認知裡,「道了歉就有理了」;基本上跟「一加一等於二」是一樣的真理,如果我已經道歉,你們還囉哩巴嗦,那就是你們欺人太甚」,要讓他知道「真正道歉的含義似乎相當困難」。看起來;曾同學的感受我兒子非常瞭解,就是「委屈」。從小我們不是都學過「人非聖賢」以及「知過能改」?大家都會犯錯嘛,我又不是不認錯,我就照學校教的,錯了就認錯,爲什麼「書上說」大家都會原諒你,結果卻不是這麼回事兒?事情是這樣的,學校只說「犯錯」卻很難具體描述是哪一種錯,如果要把過錯依照情節輕重去教,那我們國小六年的時間就只夠讀一本書叫作「六法全書」,學校會清楚告訴你,就連殺人放火也有輕重之分,也會告訴你酒駕撞傷人跟撞死人有何不同(葉少爺就認爲沒有人幫他上這一課),更會告訴你吵架的時候動口動手有何差別。理論上;學校應該講得更清楚,「道歉只是第一步」,只是最基本的禮貌,唯一的作用就是讓對方知道你是一個人,不是畜生禽獸,至於你所造成的傷害該如何賠償或是彌補,那要看你造成的情況有多嚴重,你放一把火燒了一張課桌椅跟燒了整間學校都一樣要道歉,但是道歉完以後,整個社會當然會依照問題嚴重性決定要不要繼續談論。曾同學一直不明白輿論之所以繼續延燒,是因爲我們都很難想像,一個高中生怎麼會做這種事,這已經不是他一個人的事,他不是石頭蹦出來的,也不是搭太空船降落的,他是整個臺灣教育制度跟社會教育出來的,我們明明成功地教育了絕大多數人不做這種事,怎會有「漏網之魚」?現在這隻魚還要鬧自殺?

▲潑糞雙煞出面,在臺北市西門町漢中派出所外下跪道歉,被媒體團團包圍。(圖/翻攝自網路)是他自己的問題,還是家庭的問題,還是學校的問題,還是社會的問題?相信這個案例又要在教育單位引起一片「檢討聲」,(在這塊土地生活這麼久,我們最擅常的就是『檢討』)曾同學回來以後,如果沒有人曉以大義,他應該會更氣,因爲他想到腦袋爆炸也無法明白,爲什麼他的「不爽」居然比「潑糞」更引人注目?整個社會都會異口同聲說:「這個社會病了,而且病很久了」,然後呢?然後就作鳥獸散,等下一次事件發生,大家會自動再集合,基本上,整個臺灣社會根本就是集體閃族」,平時各過各的,有熱鬧就聊一下,發表意見完;再回去過日子,如果你的意見是在電視發表;那就是「名嘴」,還有錢領,這種社會事件,多多益善。大家難道沒發現,學校不可能只教六法全書,總統也無法下令全國只留「法律系」(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已經有二個法律系的總統,但是……),真正的問題是家庭與社會。我絕對相信曾同學跟他的家人要藉着這件事補修許多家庭學分,但是;整個社會呢?我們既然無比包容「只會道歉的政客」,又不苛責「只會道歉的官員」,然後百般疼愛「不必道歉的財團」,難怪年輕人會認爲自己道歉了,覺得很委屈。怎麼辦?你去選總統也解決不了,你自己去當校長,社會風氣也不會改善,你是基督徒去當牧師或者你是佛教徒去出家,都沒有幫助,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道歉的時候,謙遜一點,多一點誠意,多一點成熟,多一點改進,大家都這樣做,社會纔有救。聖經說,你們要悔改,就是不但有悔意,而且要有實際的改變,你我身邊的朋友,認識我們幾十年都沒看到我們改變,大家說;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曾同學,有志氣一點,有意認錯就要有心理準備給人罵到死,一旦真的洗心革面,大家也會讚不絕口啦!

作者爲愛加倍靈脩中心,原文發表於愛加倍靈脩中心,此文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各界的聲音與看法,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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