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趴睡竟遭背後襲胸撩陰 色房仲兩度侵犯女同事

新北市一名擔任房仲的男子阿德(化名),被指控在職場中兩度對同事A女進行猥褻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擔任房仲的男子阿德(化名),被指控在職場中兩度對同事A女進行猥褻行爲,最終經法院審理後,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可易科罰金。法官考量被告有悔意,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宣判緩刑3年,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A女原是同事,然而阿德竟於今年6月16日凌晨,在新北市樹林區的工作場所內,趁着A女坐在工具車間並趴着休息之際,違反其意願,從背後環抱並觸碰其胸部。儘管A女極力反抗,阿德卻毫不顧忌,甚至進一步觸碰A女的陰部。

然而,這並非阿德的唯一一次猥褻行爲。7月26日凌晨,他再次出手,趁A女身體不適時,假意陪伴,實則在休息室內趁機伸手觸摸A女胸部,並強拉A女的手觸碰其陰莖。A女屢遭侵犯,終於鼓起勇氣向新北市警方報案,經樹林分局偵查後,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法院在審理中,阿德對自己的犯行供認不諱,證據確鑿,包括A女的證詞、對話紀錄、監控畫面等,均指向阿德確實犯下強制猥褻罪。法官指出,阿德的行爲嚴重侵犯A女的性自主權。

儘管阿德在法庭上表現出悔意,並且與A女達成和解,但法官認爲,阿德在6月16日的猥褻行爲後,並未反省,於7月26日再次犯案,顯示其犯罪行爲對受害者造成了不輕的心理傷害。因此,法官決定對其處以8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同時宣判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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