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拍完婚紗「取締酒駕撞亡」 騎士賠雙親471萬:出獄願每月侍奉

▲其他同仁努力搶救薛員,卻還是沒能將他從鬼門關拉回。(圖/翻攝爆廢公社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1歲警員薛定嶽去年8月28日爲了取締違規王姓男子,一路從新北市汐止狂追到基隆百福社區,中途不慎滑倒撞上分隔島,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薛員雙親至今仍走不出喪子之痛,每夜難以成眠,只能求助精神科,事後對王男提告分別求償613萬及638萬多元。基隆地院法官本月裁定,王男應賠償薛父200萬、薛母271萬7107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瞭解,薛定嶽是警專25期畢業,從警以來表現優秀,曾於2014、2016年、2017年獲得警局表揚,爲好人好事代表事發前不久纔剛與女友拍完婚紗照,準備結婚,沒想到卻在執勤時遇上死劫,讓父母、女友、警局同事悲痛不已。

薛父在判決書中主張兒子是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汐止派出所的警員,事發當天在汐止區忠孝東路與秀峰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看見王男騎車紅燈左轉,於是示警攔查,沒想到對方加速逃逸,這纔開啓警用機車警笛警示燈,一邊大喊「警察」一邊在後追緝;雙方一路從汐止跑到基隆百福社區,就在行經七堵區新臺五路二段與福三街的T字路口時,王男任意變換車道蛇行,甚至闖紅燈左轉想回家,兒子閃避不及摔倒,頭部撞上前方路口的分隔島,緊急送醫急救2小時仍因中樞神經性休克宣告不治。

雖然王男在刑事方面被依妨害公衆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判處12年,但薛員雙親不忍兒子年僅31歲就因公殉職,至今仍無法走出悲痛,夜夜難以成眠,只得求助精神科協助,因此決定向王男提告,並分別求償613萬1596元及638萬2000元的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

▼▲薛定嶽的告別式場面哀慼。(圖/記者唐詠絮攝)

對於薛員父母的主張,王男表示對事發過程沒有意見,但薛員當時並沒有依照法定程序攔檢,「是他自己來撞我的,因爲他踹我的機車,我心生恐懼纔會蛇行」、「家屬請求的金額天文數字,我負擔不起,但我願意出獄後每月侍奉他們」。

基隆地院法官認爲,王男本應注意交通法規,卻在限速每小時50至60公里的路上高速狂飆,過程中突然向左側變換車道,又突然把機車車頭向右拉回,導致薛員閃避不及撞上分隔島,這些都有道路監視器畫面爲證,可以認定與警用機車發生擦撞,是因爲他違規所致。

不過,法官接着指出,經過調查確認薛父名下有一筆房產、一筆田產財產總額超過403萬元,理應能靠自己的財產維持生活,提告請求賠償扶養費並不合理,但兩人屆齡退休突然遭逢喪子之痛,所受精神痛苦至深且巨,考量到王男目前仍在監服刑,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最後裁定他應賠償薛父200萬、薛母271萬7107元較爲合適,全案仍可上訴。

▼王男現階段仍在服刑中。(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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