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賣出?陸證監會:對異常交易採取措施是履行職責

中國證監會表示,股市有漲有跌是規律,有買有賣是常態。交易所對個別機構的異常交易行爲採取監管措施,「是履行職責,不是限制賣出」。(路透資料照片)

近日,有外媒指出,大陸監理機關禁止機構透過股指期貨做空A股。對此,中國大陸證監會迴應,交易所對個別機構的異常交易行爲採取監管措施,「是履行職責,不是限制賣出」。證監會強調,對於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爲,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打擊。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指,近日,有外媒通報大陸監理機關限制主要機構投資人在開盤、收盤階段淨賣出股票、禁止機構透過股指期貨做空A股等情形。22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此答覆稱,股市有漲有跌是規律,有買有賣是常態。監理機關對於正常的市場交易不干預,依法保障投資人公平自由交易的權利,對於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爲,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打擊。

發言人進一步強調,近日,滬深證券交易所依規對個別機構的異常交易行爲採取了監管措施,是履行交易監管職責的舉措,不是限制賣出。下一步,將指導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完善異常交易監管標準,依法依法打擊操縱市場、內線交易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

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報導,上交所20日發佈消息稱,上交所19日於9時30分至31分在交易監控中發現,寧波靈均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管理的多個產品大量賣出滬市股票合計11.95億元(人民幣,下同),期間上證指數短時快速下挫。

消息指,經查明,寧波靈均上述交易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7.2條第(六)項「透過電腦程式自動產生或下達交易指令進行程式化交易,影響本所繫統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規定。

而據交易規則第7.8條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及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從2024年2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對寧波靈均管理的相關產品連續實施暫停投資者帳戶交易的監管措施,即暫停相關產品帳戶在上述期間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股票交易,同時啓動對寧波靈均予以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

上交所將依照中國大陸證監會部署要求,堅守監管主責主業,堅持以投資者爲本,嚴管影響市場平穩運作、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爲。同時,提醒投資人依法合規交易,共同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

此外,據深交所微信公衆號,19日,深交所亦於上交所同一時間在交易監控中發現,寧波靈均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名下多個證券帳戶透過電腦程式自動產生交易指令、短時間內集中大量下單,賣出深市股票合計13.72億元,期間深證成指快速下挫,影響正常交易秩序,構成《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6.2條第六項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