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泛民人士法院應訊 氣氛緊張 港警高舉「藍旗、紫旗」
香港西九法庭下午場外氣氛緊張,在場香港警員高舉港區國安法的紫色警告旗,同時舉起藍旗。(取自東網)
警方國家安全處於今年初就發起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大舉拘捕55人,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2月28日向其中47人作出起訴,指他們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控人士包括髮起民主派初選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議員楊嶽橋、區諾軒、樑國雄及林卓廷,所有人不得保釋,今早(1日)陸續由囚車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法院外聚集逾百人民衆,包括抗議團提,香港警方早上一度舉「藍旗」,到下午情況更失控,港警出動「紫旗」。
據港媒報導,今日凌晨,已有約20名人士到西九龍法院大樓外,至早上7點多,已大排長龍,另有其他人士在外圍聚集,當中不乏有黑衣人士、示威團體,警方派員到場戒備,至早上9點多,現場人數多達逾100人,當中不乏身穿黑衣人士,期間,警方一度舉藍旗,警告「這集會或遊行乃屬違法,請即散去」否則可能武力。
到11點多,聚集人士仍未散去,有香港警員持攝影機拍攝,另有警員呼籲現場等候人士遵守社交距離。示威團體方面,有不滿泛民行爲的人士,高舉印有被控泛民頭像及寫道:「泛民初選涉違選舉舞弊,違反國安法隨時終身坐監」字句的大布條,呼喊口號。此外,亦有其他人士舉有「支持國安法,嚴懲47個暴徒」字句的標語牌,在場示威,至下午氣氛更緊張,在場香港警員同時高舉港區國安法的紫色警告旗。
港警在示威現場,會因現場環境的變化、示威者的行動,舉起不同顏色的警告旗幟,藍旗即代表「針對非法集結及非法遊行,警告現場聚集的人士即時散去,如在場人士仍然集結及逗留,警方會以武力驅散及拘捕」;紫旗代表「警告示威者勿展示有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等意圖的旗幟、橫額,以及叫口號等,如示威者沒有遵循,警方將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罪行作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