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女寄大麻籽油來臺給母調理身體 婦遭海關送辦不起訴
北檢(陳志賢攝)
60多歲陸姓婦人因罹患罕見神經系統疾病,她在美國求學的女兒在前年購買2瓶共100多公克的「大麻油」,寄回臺灣要給母親舒緩,遭海關查獲,並以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運輸二級毒品罪將陸婦送辦,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陸婦沒有運毒犯意,罪嫌不足,今將陸婦不起訴。
檢方調查,陸婦女兒2018年間因母親健康狀況不佳,得知含大麻二酚CBD成分的「大麻油」在美國是合法販售,遂在美國購買後,寄回臺灣給母親,以減輕母親病痛之苦。
但大麻油寄回臺灣時,海關認爲油品是大麻種子提煉,通知調查局約談收件人,陸婦丈夫代爲說明妻子病情,並稱這2罐大麻油是女兒要寄給媽媽盡孝的,絕非運毒,但仍被依毒品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發現,陸婦醫生開立的處方籤,確實有開立大麻二酚藥品,用於舒緩病症,而陸婦女兒寄來的油品也含有相同成分,加上寄送的包裹也直接寫着陸婦名字、住址,主觀上應只是寄藥,而非運毒,依罪嫌不足,將陸婦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