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奴工船!青年遺體和漁貨一起冰在冰庫 幽靈彷彿附身到同船友人

圖文/鏡週刊

臺灣擁有1,100艘遠洋漁船,每年產值高達新臺幣400億元,是海上漁業強權,卻也因爲過度捕撈,被歐盟祭出黃牌警告。去年臺灣脫離黃牌名單,看似保住霸主顏面,但海上的剝削和暴力,卻因此躲向更深、無法監管的暗處。

1艘由臺灣船東經營、註冊在萬納杜權宜漁船「大旺號」,去年自高雄出海後2個多月,竟發生漁工死亡事件,同船漁工不僅指控臺籍船長、大副施暴,也懷疑這些暴力行爲可能和漁工死亡有關。我們獨家取得3位曾在大旺號上工作的漁工證詞,試圖拼湊這艘被臺灣政府視爲「管不到」的外國籍魚船,究竟出了哪些差錯,讓離鄉原是爲風光回家的漁工,最後只能化爲海上冤魂、再也無法歸返?

漁工用棉被包裹Sunoto的遺體後放進冰庫,讓他和那些所有人用命換來的漁獲躺在一起。我們試圖尋找事發當天的影像證據,漁工說,當時無人敢拿出手機拍攝,就連有寫日記習慣的Manny,也不敢寫下這2天的遭遇,「萬一以後我又看到,會想起來有人死掉。」他也刪掉了在船上拍的照片和影片,「看到那些照片,我就會想到在船上工作很辛苦的時候。」他停頓了一下,「這不是很好的回憶。」

儘管亟於刪除與死亡事件相關的記憶,Manny還是天天想到Sunoto。「有3天,Sunoto好像進入我的身體,我很不舒服,眼睛發熱,像是被抹了辣椒在全身,甚至看到他向我伸手。」Manny說,今年2月航程中,Sunoto的靈魂像是造訪了自己,其他漁工也聽到一些不明的聲音,大家爲此在寢室裡撒米、禱告,希望Sunoto好好離開。

我們聯絡上另一名大旺號印尼船員Arif(化名),他在下船後回到位於爪哇島的家鄉。隔着視訊鏡頭,他說自己曾一度想殺了船長,「我們印尼來的人被打死了…我的心情很激動,很想拿有毒的魚尾巴去刺船長、把他丟到海上,我們都知道什麼時候船長、大副會是一個人…後來大家阻止我,要我忍耐,到岸上再處理事情。」熒幕那頭的Arif眉頭深鎖。

處理完Sunoto的遺體後,Arif和其他船員跑到船長室抗議,要求船長把Sunoto運回印尼,否則就要罷工。「有人死在這艘船上,這裡對我們而言已經受詛咒了。」Arif說。

2019年6月26日,大旺號停靠斐濟,船長、大副及部分印尼船員下船接受警方詢問。藉着靠岸時勉強連上的網路訊號,Arif向印尼駐斐濟大使館投訴船上有漁工死亡,「後來他們傳一封email給我,說Sunoto是死於疾病。我們從來沒看過他生病,發燒、頭痛都沒有,他很健康。」今年6月Arif接受綠色和平(Greenpeace)訪談時說道。

Arif和Manny都懷疑Sunoto的死可能和大副的暴力有關,Iko則用簡單的英語說,「No comment.(不予置評)」爲什麼?他又皺了皺眉,說自己和Sunoto沒認識多久,不清楚他爲何死亡。

我們透過管道獨家取得斐濟警方開立的死亡證明,上面對死因的說明僅有「肺水腫」2行字馬偕醫院胸腔內科主任呂衍達直言,這樣的寫法並不正確:「幾乎所有病患到最後都是心肺衰竭,一般寫肺水腫必須加註原因,好比若是心肌梗塞引起肺水腫缺氧而死,我們會寫直接死因是心肌梗塞,不會寫肺水腫。」呂衍達說,「這份診斷的寫法是模糊帶過,要嘛就是不想處理,要嘛就是他們的法醫沒有解剖、去推測背後原因。」

死亡證明資訊不充分,我們試圖聯絡大旺號船東、想進一步瞭解Sunoto的死因。根據大旺號登記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網站上的資料,船東是一間名爲「Yong Feng Fishery」的公司,地址位於萬納杜;而在臺灣漁業署的資料庫裡,大旺號代表人林肇安,名下分別登記有「聯吉漁業」及「泓源漁業」2間公司,但3間公司的名稱卻都和Manny合約上的船東名稱「Jenn Yih Song Seafood」不同。

林肇安旗下的泓源漁業,透過傳真回覆我們對於大旺號事件的提問。針對死亡事件,稱公司在去年6月接到船長衛星電話通報,事發後船隻就近進入斐濟,已透過合法程序當地法醫發出死亡證明,並透過仲介聯絡死者家屬,達成協議。至於漁工對於船上暴力、工時過長、不能穿救生衣等指控,對方回覆,目前瞭解尚無漁工所指控的施暴情形,船上工時或作業都屬船長安排,而船長、大副都已離職,接下來一切交由司法調查。

紙本報導截稿後,泓源漁業第三度傳真來向我們說明:去年6月26日大旺號進入斐濟,警察機關已登船勘驗訊問船員,印尼駐斐濟大使館也有派人前往確認。數日後,當地代理商回報大旺號船東,死亡漁工已由當地法醫檢驗確認爲急性肺水腫伴雙側肺水腫導致死亡。對方強調,相關程序是經斐濟政府相關單位及印尼大使館以嚴謹處理流程所得的結論,漁工並非遭虐待死亡。

對於我們提出漁工簽約公司與大旺號登記公司不同的質疑,對方在傳真裡寫下,「依現行船員聘僱制度,外籍船員系與船員所屬國勞務仲介簽訂工作合約,Jenn Yih Song Seafood不屬於大旺號所屬公司。」但依臺灣的規定,無論漁工是境內或境外聘僱,都需與僱主、仲介簽定三方合約,以確保漁工權益。因是權宜船而不用遵守臺灣法規的大旺號,如此作法反映船上漁工的脆弱處境:發生糾紛時,若找不到僱主負責,可能難以獲得賠償。

按漁工證詞,我們詢問醫生,Sunoto生前遭受揮拳重擊,是否可能引發肺水腫?呂衍達推測,重擊可能造成神經中樞休克、交感副交感神經失去平衡,血管無法維持通透性,可能造成急性肺衰竭;又或是死者若在半失去意識狀況下嘔吐、後吸入嘔吐物,會造成急性肺傷害,也可能導致肺水腫。

漁工們無法接受船東的說法。去年Arif返國後,向綠色和平舉發大旺號上的暴力事件,綠色和平立刻將證詞轉交臺灣漁業署。今年3月,漁業署以暴力及超時工作涉及人口販運爲由,把大旺號及另一艘金春12號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4月Manny隨船回港後,也向移民署反映船上曾發生漁工死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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