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文化局徵藝文中心人員 薪33K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徵藝術展演科約僱人員,協助中心館舍日常巡視報修等各項業務工作,要求專科以上畢業,或高中畢業並具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薪資33K。
新北市文化局表示,該職缺主要工作地點,是位於板橋的藝文中心,主要負責演藝廳舞臺、燈光、音響相關技術事務工作;同時也要負責藝文中心館舍日常巡視報修(含演藝廳觀衆席維護及消防安檢申報及協助前臺服務工作。
要求條件必須是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是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相關劇場工作經驗3年以上,且熟悉劇場運作者。同時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若具基本繪圖軟體運用(如:Ai、Ps)能力或機電相關經驗者尤佳。
該職務必須配合劇場使用時段值班,有意應徵者請在4月22日前將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寄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此職缺爲一年一聘約僱缺,僱用薪資爲33,9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