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修都計法施行細則 農業區可做動物收容處所
新北市啓動「都市計劃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正部分條文,此次修正條文共11條,修正內容包括增加都更審議彈性、基地開挖率上限提高等。(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
爲加速都市更新,落實多元社宅政策目標與都市發展實務需求,新北市政府啓動「都市計劃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正部分條文,此次修正條文共11條,修正內容包括增加都更審議彈性,基地開挖率放寬以及農業區可做動物福利設施等。
此次修正,增加都更審議彈性、鼓勵民間參與多元社宅供給,另因0403花蓮大地震所造成的災情,這次修法也針對都更案件經過審議後,可適度放寬基地開挖率上限,從現行建蔽率加10%提高到20%,如此可降低基地深開挖的風險,相對減少建築成本,也有助於民衆加速整合。
城鄉局長黃國峰說明,爲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及開創多元社宅機制、擴大民間提供社宅量能,除了基地開挖率上限放寬外,商業區做住宅區的比例也研擬放寬。另外,爲了引進民間力量,擴大社宅供給量能,原本民間申請捐贈社宅的公益獎勵上限,也研擬從20%調高到50%,並向中央爭取海砂屋都更獎勵不受容積獎勵上限的規定。
此外,這次修法還有另一個重點,就是因應農業部成立「動物保護司」,並鑑於特定寵物生老病死與現代人生活息息相關,因此修正讓農業區許可作爲公立獸醫診療機構、動物收容處所及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等寵物福利設施或是民間動物收容處所及寵物生命紀念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