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發佈 規制刷單炒信、歧視待遇、好評返現等熱點問題
本報記者 許禮清 北京報道
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譭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爲正在通過互聯網技術不斷翻新花樣。好評返現、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歧視待遇等問題層出不窮。
爲規制這一系列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爲,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近日,《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了《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而這一《規定》的發佈,也將爲線上消費新場景新業態萌發的新問題提供政策支撐。
明確網絡競爭行爲“紅綠燈”規則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
在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大背景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表示,公平競爭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關鍵要素和強大動力。反不正當競爭在維護公平競爭中具有基礎性作用,關係市場經濟的基礎水平和質量。
具體來看,隨着我國數字經濟高速發展,信息技術創新迭代,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譭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爲利用互聯網技術花樣翻新,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等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隱蔽性更強,妨礙經濟運行效率提升,制約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競爭,制約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對此,亟待強化公平競爭治理,不斷完善高效完備、透明可預期的常態化監管機制。
此外,反不正當競爭已經成爲國際經貿規則重要關注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提到,全球競爭格局加速調整,新一代經貿規則正在形成,制度競爭成爲國際競爭重要內容。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數字經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
對此,亟待加強前瞻性動態研究,促進我國競爭政策與國際規則接軌,改善貿易投資環境,持續深化競爭領域制度型開放。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表示,《規定》旨在通過健全和明確網絡競爭行爲“紅綠燈”規則,爲各類經營主體明晰指引、劃清底線,保障市場競爭機制在法治軌道上高效有序運行,引導數字技術更好賦能,引領我國競爭力不斷提升。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還提到,在起草制定《規定》時遵循的主要原則就是堅持鼓勵創新、規範競爭、堅持問題導向和開放視野。例如鼓勵創新,就是要保護企業創新成果,着力促進互聯網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規範競爭,就是要保障不同規模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交易,促進各類企業協同發展,防止競爭失序,着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明確認定標準
據介紹,《規定》共五章、43條,分爲總則、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其基本目標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首先,根據網絡競爭行爲複雜多變的特點,《規定》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進行分類提煉梳理,明確了認定標準。
具體來看,首先是明確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爲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對刷單炒信、好評返現等熱點問題進行規制,着力消除監管盲區。其次,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的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進行細化,列舉了流量劫持、惡意干擾、惡意不兼容的表現形式及認定因素。
此外,《規定》還對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歧視待遇等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爲進行規制。同時設置兜底條款,爲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爲提供監管依據。
例如,《規定》對虛假宣傳的表現形式進行了詳細列舉,包括虛假交易、虛假排名、虛構交易額等與經營有關的數據信息、編造用戶評價等。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突出強調了平臺主體責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表示,平臺企業掌握海量數據,連接大量主體,既是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的重點對象,也是協同監管的關鍵節點。因此,《規定》督促平臺企業對平臺內競爭行爲加強規範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
而針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輻射面廣、跨平臺、跨地域等特點,《規定》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爲解決重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
對於法律責任也有明確。發揮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組合拳”作用,在反不正當競爭法框架下,有效銜接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對於下一步的落實工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方面表示,將加強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培訓指導,着力做好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規範和查處工作,切實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各類經營主體有序競爭、創新發展,以高質效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助力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編輯:於海霞 審覈:厲林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