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將上路 鋼構廠房屋頂施作要加護欄

屋頂作業屬於高風險作業,每年約造成20到30名勞工死亡。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將公佈「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案規範鋼構廠房設計、興建時就要將屋頂護欄納入施作。新規預計將在近期上路輔導緩衝期1年,未來勞檢發現未符合規定,將可開罰僱主3萬元到30萬元,且勒令停工改善。

勞動部近日通過「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修正案,對高風險之屋頂作業,要求新設廠房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永久性設施,並增列相關營造作業主管對於危險作業管制責任

此外,對於施工架、擋土支撐、模板支撐以及橋樑工作車之構築及拆除,也增列應該由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或相關執業技師妥爲設計,避免結構性破壞,危害勞工的作業安全。

職安署表示,勞工在從事屋頂作業的時候,常因爲安全設施不良而發生墜落或滾落災害,特別是在臺風天前後之廠場屋頂修繕以及屋頂附屬設備水塔冷氣太陽能板等)安裝維護等,更易輕忽而肇災,因此特別增訂第18條之1規定,要求僱主於新設工廠鋼構屋頂邊緣與周圍應設置護欄,及易踏穿屋頂應設堅固格柵等防止勞工墜落永久性設施,以源頭管理保護勞工作業安全。

針對擋土支撐、露天開挖、模板支撐、隧道等挖掘(襯砌)、施工架組配及屋頂作業等高危害性之作業場所,也要求作業主管於勞工進入該場所作業前,應確認現場安全衛生設施及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具管制責任。

另施工架、擋土支撐、模板支撐及橋樑工作車之構築及拆除,未經專業技師覈算設計及按圖施工,恐發生倒塌崩塌危害,在最新標準中規定,針對有結構破壞疑慮之假設構造物,明定應由專業技師設計、繪製施工圖說,並查覈施工廠商確實按圖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