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九條”之下,上市公司如何強化風控防範法律風險? 洪燦:要長存敬畏之心、高度關注刑行交叉問題

近期,《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國九條”)發佈後引發市場強烈關注。

新“國九條”凸顯了資本市場監管新理念——“強本強基”和“嚴監嚴管”,進一步強調嚴厲打擊各類違規減持、嚴肅查處操縱市場惡意做空、嚴肅整治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爲,以及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監管。

從上市公司法律風險與資本市場強監管的角度出發,如何解讀新“國九條”?中國資本市場法律風險的資深研究專家、信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洪燦此前一直長期觀察A股上市公司行政刑事法律風險,日前,他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要強化對法律、對市場、對風險的敬畏之心,尤其要高度關注刑行交叉問題。

從嚴監管的施政脈絡一直清晰,新“國九條”將此推向新高度

早在2004年和2014年,國務院就發佈了《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如今時隔10年,國務院再次發佈“國九條”直指當下資本市場發展癥結,提出解決方案和發展思路,明確提出2035年資本市場發展目標,給未來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描繪了一幅藍圖,也因此備受市場關注。

相比於此前的兩份文件,此次新“國九條”新在哪裡?洪燦認爲,原來的兩次“國九條”強調的重心是發展,新“國九條”的重心在強監管。體現在:一是旗幟鮮明地在文件名稱中突出強調監管。新“國九條”在《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名中,旗幟鮮明地把“加強監管”作爲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強調通過“加強監管防範風險”以達到“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目的,將監管擺在首要地位。

二是在主文中全程強調、全面強調從嚴監管。新“國九條”一共九個部分,從嚴監管的主基調貫穿始終,除了在文件名強調監管之外,更有四個部分是在標題中強調監管,分別是“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加大退市監管力度”“加強證券基金機構監管,推動行業迴歸本源、做優做強”“加強交易監管,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用一半的篇幅重點闡述上市後持續監管以及交易、退市、機構各環節的監管政策。“新‘國九條’如此強調資本市場的從嚴監管,可以說是史無前例。”洪燦表示。

梳理過去的政策文件,洪燦認爲,從過去幾年的監管路徑來看,從嚴監管的施政脈絡一直非常清晰,從嚴監管、規範市場的主基調一直在穩步推進。2019年《關於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2020年新《證券法》施行,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高了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2021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如今新“國九條”發佈,更是把“加強監管”放在首要位置。

“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到現階段,已經是全球第二大市場,市場發展的中心任務從做大變爲做強,從追求數量、速度,到現階段的強調公平、規範,這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要求。要達到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強監管。”洪燦表示,可以預見,接下來證監會將在已發佈的監管制度規則基礎上,圍繞新“國九條”出臺更多的新的配套監管舉措。

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視刑行交叉領域的法律風險轉化

今年3月,信達律師事務所發佈了《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行政刑事法律風險觀察報告》,指出了2023年度前四大證券行政違法行爲,分別爲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或泄露內幕信息、證券從業人員違規參與股票交易、操縱證券市場。洪燦認爲,此次新“國九條”對資本市場的從嚴監管,正是迴應了長期以來上市公司存在的這四個法律風險。比如,新“國九條”重點強調“防假打假”、打擊“以市值管理爲名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意規避退市的違法行爲”、“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這對上市公司實控人和董監高、證券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者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隨着新“國九條”發佈,上市公司該如何加強合規與風控?據洪燦介紹,從2018年開始,信達律師事務所團隊在業界率先關注中國上市公司的法律風險(重點是行政、刑事、行刑交叉法律風險),公開出版了國內第一本上市公司刑事法律風險藍皮書,並且持續六年發佈了二十一期上市公司刑事行政法律風險觀察報告,首創“季報+年報”“行政+刑事”的法律風險觀察模式,並在大量證券違法犯罪案件的辦理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經驗。

根據前述的觀察研究和辦案實踐,洪燦認爲,上市公司作爲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要有敬畏之心,必須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風險。在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新時代背景下更要樹立合規意識,加強合規體系的建設,對潛在的行政及刑事法律風險進行合規梳理和事前防範。只有加強法律風險的事前識別、防範與事中控制,行穩致遠,才能實現公司高質量發展,實現基業長青。

同時,上市公司要高度關注刑行交叉問題。“隨着刑法對於證券犯罪的追訴標準的大幅降低,在可以預計的將來,會有大量的行政違法案件要進入刑事追訴環節。我們作爲資本市場的法律服務機構,一直高度關注行刑交叉的問題,因爲證券類犯罪是典型的涉及雙向移送的違法犯罪行爲。”洪燦表示,過去那種認爲對違法行爲進行行政處罰後就不會再有刑事責任,認爲這屬於“一事不再罰”的想法,是非常有害的錯誤認知,極可能付出沉重的代價。因此,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要高度重視刑行交叉領域的法律風險轉化問題,及時化解法律風險,積極維護上市公司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