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綠委即興修國安法 倒打自己一耙
綠委提案修《國安法》,未來若在臺揮五星旗,違反國家認同,最高罰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爲討好深綠,嚷着修法禁止民衆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問題是,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就是「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屆時,綠委一旦弄假成真,反而可能讓臺獨主張者因「違反國家認同」遭罰10萬。這種自我毀滅式修法,讓人大開眼界。
由綠委提案完成一讀的《國安法》修正草案,有幾個荒謬矛盾,讓人不得不替立法品質捏把冷汗。首先是現行《國安法》第二條禁止事項,要求國人不得爲外國、大陸地區發展組織,也不得泄漏、刺探公務機密;其規範內容,均爲「具體行爲」。
但此次修正草案,卻是要人民不得替大陸及港澳地區,進行「違反國家認同」的政治宣傳行爲。
問題是,所謂「國家認同」的定義是什麼,是統還是獨?是抗中保臺,還是追求兩岸和平發展?該草案隻字未提,明顯已欠缺法律明確性的基本要求。
再者,既然《憲法》是根本大法,其所楬櫫的立國精神,應可視爲多數人對國家認同的最大公約數。
不巧的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一句話就是「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也就是說,只要憲法沒有修正,追求統一,就是國家認同的基本精神。所以,一旦修正案通過,民進黨不僅修理不到主張統一者,恐怕還得反過來處罰臺獨主義。
但最糗的莫過於2016年時,甫當選總統的蔡英文才說過:「只要我當總統的一天,沒有人必須爲他們的認同道歉。」結果,此刻綠委不只要老百姓爲國家認同道歉,還得爲此付出罰金,形同打破總統對思想與言論自由的承諾,造反了。
民進黨立委不是不能討好基本教義派,只是這種即興式修法是該停止了,繼續惡搞下去,終究將倒打自己一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