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期待公正審判 還中天一個公道
面對國家通訊委員會違法裁定,中天新聞臺將由律師團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以維權益。圖爲擔任神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陳文元律師(左起)、方伯勳律師、朱敏賢律師。(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是法治國家,媒體經營不應受政府的不當干預,此次NCC「先射箭、再畫靶」,公審中天新聞後,再貼上政治標籤強令關臺。當行政獨裁侵害人民權益及新聞自由時,只能期待司法公正審判,如同當年處置「東森S臺」換照案一樣,還給中天一個公道。
1999年開播的東森S臺,2005年面臨換照之際,當時的主管機關行政院新聞局認爲,頻道內容過於商業化、綜藝化,且節目內容屢屢被裁罰,爲了打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要求關臺,經行政訴訟救濟後,東森S臺贏回執照得以復播。
東森S臺復播 NCC曾判賠
新聞局裁撤後,媒體主管業務改由NCC接手;NCC成爲被告遭東森S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一審法官批評政府假借審查新聞節目比例,行侵害新聞自由之實,且「媒體有決定顏色的自由,但顏色沒有箝制媒體的自由」,判NCC應賠償3億多元。
黑手伸進媒體 令人憂心
臺灣走過戒嚴時期,透過民主選舉經歷多次政黨輪替,在走向民主法治的時刻,行政機關竟大開民主倒車,高舉媒體自律的改革大旗,將黑手伸進媒體的內部經營,用有色的眼鏡選擇性執法,讓全民憂心及失望。
尤其聽證會上荒腔走板的作法,更看出政府悍然對電視臺撤照的野蠻行徑,並沒有因臺灣民主及法治化而改變,在執政者走向威權獨裁的時候,人民只能依賴司法審判機關,守住法律的防線,依法做成適當裁判,糾正不法的行政處分,匡正法制。
先前「黨產條例」爭訟過程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有3個庭、9位法官挺身而出,裁定停審聲請釋憲,而且因爲擔心逾越分際,不出席憲法法庭辯論,這些法官事後遭綠營網軍譏笑及謾罵,但他們「忠於憲法,嚴守法律」的精神,纔是審判獨立的最佳典範。
面對臺灣新聞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未來職司審判的法官們,更需要秉持法律良知,在正義的天秤上勇敢作成妥適的裁定,更可停審聲請釋憲,讓大法官們一起爲言論自由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