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童跑2圈操場成植物人…國賠362萬 父母:還在長大卻醒不來

記者黃翊婷鄧木卿綜合報導

一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男童2016年10月間同學一起在操場練習跑步,沒想到跑完2圈卻突然休克倒地,成爲植物人。男童的雙親近日公開國賠審判結果一審校方應賠償362萬餘元,每個月還得另外支付4萬3000元;他們坦言,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兒子的健康,申請國賠是希望在兩人老了之後,孩子還能靠這筆錢繼續活下去。

▲男童雙親曾出面指控校方疏失。(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下同)

「現在就是等待奇蹟出現……。」男童父親去年8月26日出面指控,兒子2016年10月間在臺中烏日國小的操場和同學一起練習跑步,跑完2圈回到3樓教室休息,不到1分鐘突然休克倒地,雖然第一時間有同學跑去找校護,但沒有結果,只好由老師抱着孩子衝到保健室,10分鐘後才叫救護車,這段期間校護也沒有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AED),導致孩子腦部缺氧過久成爲植物人。

男童雙親出面指控校方疏失,教育局事後卻把這件事情定調爲意外事故,不願啓動調查,讓他們相當失望、難過。爲了照顧病兒夫妻倆一邊工作一邊輪流照護,家中經濟狀況真的不樂觀,站出來指控也是希望有關單位能還給他們真相。

▲男童返回教室休息卻突然倒地不起。

近日,男童雙親拿着最新出爐的國賠判決書,並向《自由時報》表示,一審獲判勝訴,校方應賠償362萬餘元,每月還得支付約4萬3000元的費用,但他們也很清楚,再多的錢都換不回大兒子的健康,明明人還在長大,卻怎麼也醒不過來,考量到還有小兒子需要扶養,纔會決定申請國賠,希望哪一天他們老了,大兒子還能靠這筆錢好好活下去,也期望校方能從中記取教訓,別再讓憾事發生。

不過,男童雙親當時曾對導師及校護提起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之訴,但被臺中地檢署業予以不起訴處分;加上教育局曾澄清,校方在事發當下有依據緊急事件處置流程,由校護施予心肺復甦術,導師聯絡家長及打119,消防人員到場後接手施以急救措施,校護隨後也有陪同前往醫院

由於雙方說詞有落差,如今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校方須負擔四分之一醫療費,家長自擔四分之三。校方方面發表聲明表示,當時男童休克時依規定先送校內健康中心,隨後再撥打119送醫,但法官認爲第一時間就應該先通報119,如此的話健康中心就無存在意義,若僅依這點就認爲校方延誤送醫、有疏失,並無道理,雖然可以體諒家長對子女的愛護之心,但因爲部分事實認定與刑事判決有出入,與律師研商後仍決定提出上訴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