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2年訂不出來社宅租金分級? 綠委:用市場行情打折是一個迷思
內政部長林右昌9日前往立法院備詢。(姚志平攝)
民進黨立委黃世傑今在內政委員會提出,法律已通過2年,內政部至今卻還沒訂定出分級收費原則,質疑討論這麼久大家都沒有共識,是不是在政策目的上沒有抓到,到底該如何幫助這些人?(摘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直播)
社宅租金過高過去引發熱議,2021年5月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也針對社宅租金明定,交由內政部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不過,民進黨立委黃世傑今在內政委員會提出,法律已通過2年,內政部至今卻還沒訂定出分級收費原則,質疑討論這麼久大家都沒有共識,是不是在政策目的上沒有抓到,到底該如何幫助這些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備詢,黃世傑詢問內政部,《住宅法》從2021年修法至今,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制地進度如何?年底是否能上路?對此,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都有跟地方政府和社福團體討論,大家意見很分歧,10月13日有開完會議,並討論出共識方向。
吳欣修指出,在考慮到以不超過家庭收入30%爲原則,每縣市分級都有不同看法,社福團體也有提出弱勢能夠再降低一些,還是有營運成本考量,所以仍以30%作爲考量,但是弱勢團體會再做納入分級,做更細節的調整,目前大家還能接受的樣態。
吳欣修表示,也考量各地租金水準差異很大,也會按照地區別,像是雙北租金水準會比較高,打着級距會比較大,但是中南部租金本來就比較低,如果再打折,對地方政府連營運成本都不足。
黃世傑提到,目前看到的問題就是「用市場行情來打折」,這是一個迷思,社會住宅「可負擔」租金原則,是跟承租人負擔能力,對於社會弱勢和經濟弱勢,政府出再多錢幫助他們,民衆都不會有意見,但是社會住宅這題民衆真正在意的是,要解決不只是社會弱勢,而是多數人的問題。
黃世傑指出,像是剛出社會的青年,他們希望透過住宅政策和社會住宅在可負擔範圍來承租房子,跟他住在哪裡、租金水準沒有絕對關係,討論這麼久大家都沒有共識是政策目的上沒有抓到?到底該如何幫助這些人?
林右昌表示,內政部是住宅部門,所以負責社宅直接興建和地方政府合作,也不只是這樣子,還包含包租代管工作,這兩年以來三百億租金補貼,照顧的就不只是經濟和社會弱勢。
林右昌指出,委員剛剛提醒租金還是一個市場機制,至於受政府或社會支持的對象,還有另外一種想法,不一定是從租金級距來解決,而是不同弱勢者也許是要從社會福利角度給予住宅上另外的補貼,那會算在社福的支出,而內政部這是住宅部門的支出,興建有成本還有後續維運管理等都有成本,如何讓社會住宅政策能夠永續支持下去,是住宅部門的考慮,租金分級這部分會來努力,也會盡量整合各方的意見,單單靠這部分可能還不足。
黃世傑表示,現在大家對於社會住宅的性質和觀感,最直接的反應是到底價格多少?社會住宅還要有社會性,推社會住宅應該包含廣義的社會福利政策,政府要花多少資源投入?就像是公營事業有公益性,如果爲了達到政策目標這部分支出是合理的,但是太過強調市場行情和永續營運或是商業價值,會讓社宅形象和目的被扭曲掉。
黃世傑指出,要定中央一致標準本來就很困難,因爲各地房價差太多,如果設宅遠低於市場行情價格,會不會造成其他問題也是要考量的,但是目前看到拿出來討論的方向沒有很符合社會住宅該有的目的,提供青年可以安身立命的目標,所以還是要儘速,法訂了2年子法還訂不出來,希望還是能儘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