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封閉區域、封控區域養老機構實行封閉管理,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排查

(原標題:廣東:封閉區域、封控區域養老機構實行封閉管理,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排查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國內零星散發風險仍然存在,全省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爲切實抓好全省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守住養老機構不發生疫情的工作底線,6月24日,廣東省民政廳印發了《廣東省封閉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和《廣東省封控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從組織領導、出入管理、心理慰藉、老年人防護、內部管控、疫情處置、物資保障共7個方面的防控要點進行了明確,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分級分類貫徹落實。

封閉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

實行最嚴格的封閉管理、嚴格執行只出不進制度

《廣東省封閉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明確,要按照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機制,依法建立機構防控工作機制。出入管理方面,養老機構實行嚴格的封閉管理;非特需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養老機構;在養老機構門外設立物資交接區,送貨人須做好體溫檢測、手消毒、戴口罩等防護措施;加強門衛值班,暫停不必要的外來人員入院。因疫情防控需要及特殊原因需進入養老機構的,應當提供48小時以內有效核酸檢測證明,安排專人實名登記並測量體溫,詢問並記錄旅行史、健康狀況等;工作人員應在養老機構內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獨立場所居住;嚴格執行養老機構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只出不進制度(暫不接收新入住、返院老年人,暫不接受返崗和新招聘工作人員);暫停家屬給老年人送餐,老年人飲食統一由養老機構食堂供應。

心理慰藉方面,加強老年人心理調節,做好正面宣傳教育,爲居室內老年人提供電視、廣播、閱讀等文化娛樂服務,利用電話、網絡等爲老年人提供與親屬間的親情化溝通服務,紓解焦慮恐懼情緒,引導其保持正常作息、規律生活。對在隔離區觀察的老年人要給予重點關懷,必要時及時提供心理支持服務。

老年人防護方面,每半日對老年人居室進行通風,每次不少於30分鐘。暫停室內集體活動,有條件的可安排老年人在居室內康復活動;停止集體用餐,改爲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內部管控方面,養老機構內部設置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或者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是一址兩院的,應當按照要求爲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患者提供相關醫療衛生服務,不得對外開展服務;對內開展診療服務時,也要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院感控制,切實消除機構內交叉感染風險隱患合理調整安排工作人員的作息時間,加強對工作人員關心關愛和心理調節。

疫情防控期間,入住老年人外出就診應根據不同情況,與家屬和老年人商議一致後分類處置:(1)非突發性重大疾病的,可採取上門診視等方式保守治療,暫不外出就醫。(2)患普通疾病急需送醫的,由老年人家屬或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在有效防護情況下,按照當地衛生健康和疾控部門有關規定陪同送醫,或由醫療機構上門接診。就醫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員應經14天隔離觀察並核酸檢測正常後才能重新進入養老機構。(3)對需頻繁就醫的,建議由家屬辦理出院(請假)手續,陪同老年人就醫,並在醫療機構辦理住院手續,在當地行政區域內無中高風險地區(場所)後再返回養老機構。當地民政部門要協助養老機構積極協調疫情防控部門主動到養老機構開展核酸檢測,堅決避免外出檢測就醫時的交叉感染。

物資保障方面,養老機構要及時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生活必需物資和老年人服務專用物資的儲備。原則上,養老機構防疫物資儲備量應當滿足本機構1個月滿負荷運轉需要。當因區域封閉時間長,機構出現物資短缺時,當地民政部門要及時瞭解掌握情況,協調鄉鎮(街道)、社區全力提供保障。

封控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

實行封閉管理、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排查

《廣東省封控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明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出入管理方面,養老機構實行封閉管理,暫停來訪諮詢接待業務、志願服務和社會實踐等活動;暫停接待外來人員探視和不必要人員、車輛進入,特殊原因需進入的人員應提供48小時以內的有效核酸檢測證明,並在規定區域內按規定路線活動;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原則上在養老機構內居住;老年人原則上不外出;養老機構內應設置隔離觀察室,配置相應防護用品防護服、醫用口罩、手套等),配備必要生活和護理服務條件,有條件的設置隔離區和消毒室;暫停家屬爲老年人送餐。

老年人防護方面,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鼓勵老年人開展適宜的戶外活動(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加強身體鍛鍊,增強抵抗力。暫停室內集體活動;要求老年人不串門、不聚集。有條件的暫停集體用餐,改爲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沒有條件的,要分時段就餐或保持1.5米用餐距離。

內部管控方面,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可以實行分區管理,各區域之間工作人員和入住老年人避免發生接觸,以便劃定防控區域範圍至最小單元,做到精準防控。合理調整安排工作人員的作息時間,加強對工作人員關心關愛和心理調節。養老機構內部設置的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或者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是一址兩院的,應當按照要求爲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患者提供相關醫療衛生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展服務,嚴禁擅自對外開展發熱病人的診療排查活動;對內開展診療服務時,要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做好院感控制,切實消除機構內交叉感染風險隱患。

疫情防控期間,入住老年人外出就診應根據不同情況,與家屬和老年人商議一致後分類處置:(1)非突發性重大疾病的,可採取上門診視等方式保守治療,暫不外出就醫。(2)患普通疾病急需送醫的,由老年人家屬或養老機構工作人員,在有效防護情況下陪同送醫。返院時,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員無《工作指引》第6條所列禁止進入情形的,在機構內隔離場所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且在第1、7、14天接受共3次的核酸檢測正常後方可返回生活區和復崗,並加強防護和醫學觀察

此外,當地民政部門要協助養老機構積極協調當地衛生健康或疫情防控部門主動到養老機構對全體老年人及工作人員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排查(3日內開展2次核酸檢測,封控期內開展至少5次全員核酸檢測),要堅決避免外出檢測就醫時的交叉感染。

心理慰藉及物資保障方面,參照《廣東省封閉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

兩個工作指引原文鏈接:

《廣東省封閉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及《廣東省封控區域養老機構應急管理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