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住店得爬12層樓 想退被拒 法院判令平臺退還預訂費用

67歲的李先生預訂了一家位於12層的酒店,到店時發現電梯維修無法使用,故向平臺申請退款。平臺以預訂後不可退改爲由拒絕退款嗎?近日,北京三中院審結這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認定平臺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確有瑕疵,判決平臺退還預訂酒店的費用。

李先生支付了五天的房費,在某旅行APP預訂了一家位於大廈12層的酒店。到達該大廈時,李先生髮現,電梯因維修無法使用,其他單元的電梯也無法到達酒店所在單元。李先生認爲其作爲攜帶行李箱的年近七旬的老人,無法接受每天通過樓梯上下12層,於是聯繫平臺客服申請退訂退款。客服告訴李先生,該酒店產品標註有“預訂不可取消和變更”,支付後不可退款,先後給出了酒店人員協助搬運行李箱、補償50元金額的優惠券、使用另外的電梯等解決方案。李先生表示,現場根本沒有第二部電梯,他獨自出門在外,對別人搬走箱子存有顧慮,且無法爬12層樓梯。他最終沒有入住該酒店。後來,他將平臺訴至法院,要求退還預訂費用1500餘元。

該平臺則稱酒店產品實際由一家旅行社提供,平臺已經將房費結算給該旅行社,李先生在預訂前就知曉不可退改,在可以正常履行的情況下不同意退款。

北京三中院經審理認爲,訂單顯示“此預訂不可取消和變更”,但是在雙方訂立服務合同當時並未對該條款進行合理解釋說明,且該平臺提供預訂服務的酒店產品和服務質量確有瑕疵,李先生主張其作爲老人並攜帶行李箱,無法接受在其5天入住期間內均通過樓梯上下12層,該平臺提供的該酒店不能滿足其入住過程中的合理需求,符合常理。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其要求該平臺退還預訂酒店費用的訴訟請求。(記者徐慧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