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元一策略”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山東版”來了→

11月18日,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

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通俗講,就是把國土空間劃分爲若干個“小格子”,也就是所謂的環境管控單元,並且針對每個單元的不同情況,提出不同的管控要求,進而實現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的目的。

我省各地區的自然資源稟賦、生態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狀況等差別較大,發展的階段和水平也不盡相同,生態環境問題在不同區域有很大差異。只有針對不同區域的特點,科學劃定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在逐一識別單元內部具體問題的基礎上,制定不同的管控對策,才能進一步提高精細化、差異化管理水平。因此,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對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築牢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底線,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意見》提出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主要任務。堅持分級分類全域覆蓋,構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包括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實施“一單元一策略”精細化管理、共享共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科學實施定期調整和動態更新等4項具體任務;強化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包括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提高綜合決策效能等3項具體任務;實施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包括維護生態安全格局、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政策協同發力、強化法制保障等4項具體任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提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效能。

《實施意見》提到,要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具體來講,需要做好三個方面的銜接: 加強空間佈局、管控政策、實施管理的銜接。

在實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上,山東已經實現了“一圖一清單”全域覆蓋。經過全省成果劃定和動態更新,我省陸域和海域共劃定了614個優先保護單元、1187個重點管控單元和949個一般管控單元,形成了全域分區分類管控“一張圖”。同時,建立了“1+3+16+N”四級生態環境准入清單體系,“1”是指全省普適性的1個省級准入清單,“3”是指依據我省區域發展戰略制定的省會、膠東、魯南3個經濟圈區域准入清單,“16”是指體現各市發展方向的16市准入清單,“N”是指每個管控單元的准入清單。

近年來,山東積極探索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環評審批、園區管理等方面的諸多應用,形成了一批可借鑑、可複製、可推廣的實踐經驗。比如,依託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我省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中提出黃河流域“三段一線”生態環境保護總體佈局,明確了省內黃河上、中、下游“三段”以及幹流(一線)的差異化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爲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審批等提供決策依據,幫助政府和企業規避項目選址壓佔生態保護紅線等決策風險,成效非常明顯。

(大衆新聞·經濟導報記者 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