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官宣:可休30天!上海呢?
今天(11月21日)
話題#山西明確婚假30天#
衝上熱搜
山西省衛健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瑞兵
在11月20日舉行的
山西省“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化全方位轉型”系列主題
第十九場新聞發佈會上介紹
2021年9月,在全國率先完成了省級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明確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獎勵延長產假60天,男方護理假15天,子女不滿3週歲每年育兒假15天,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可以分別每月發放不低於200元的嬰幼兒保教費。
李瑞兵介紹:“在生育醫療支持方面,2024年10月1日起,將取精術、取卵術、人工授精等13項治療性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在稅收支持方面,落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今年,對執行政府指導價的普惠托育機構,根據實際入托人數和月數,按照獨立托育機構每月500元、幼兒園託班每月300元標準進行補助。”
據悉,截至目前,山西省長治市、呂梁市以及陽曲縣、昔陽縣、高平市、澤州縣、鄉寧縣等市縣,在婚嫁、產檢、分娩、育兒、入托、教育等方面出臺獎補政策。
其中,長治市對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二、三孩家庭,分別享受一次性補貼3000元、5000元;呂梁市將從明年1月1日起,對初次登記結婚且女方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的夫婦,給予1500元獎勵,對符合政策生育一、二、三孩家庭,分別給予2000元、5000元、8000元一次性獎勵。
據不完全統計
目前
包含上海在內
全國至少已有25個省(區、市)
在地方性法規中
明確延長婚假
其中
山西、甘肅最長
可享受30天婚假
各省、市、自治區
具體延長情況如下
上海市10天
《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
第二條 (婚假、生育假、配偶陪產假)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應當與婚假合併連續使用,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山西省30天
《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和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日。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甘肅省30天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護理假三十日。
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23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公民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後,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予女方增加產假六十天,男方護理假二十天。
河南省21天,參加婚檢可延長至28天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爲出勤。
江西省18天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結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產假九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週歲以下期間,給予夫妻雙方每年各十日育兒假。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雲南省18天
《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河北省18天
《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延長產假六十天,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延長產假九十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三週歲以下嬰幼兒父母雙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兒假。婚假、產假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護理假和育兒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內蒙古自治區18天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增加產假六十日,生育第三個子女的增加產假九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週歲以前,每年給予雙方各十日育兒假。
黑龍江省15天,參加婚檢可延長至25天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四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資照發。
吉林省15天
《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二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結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獎勵或者福利待遇: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職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福建省15天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四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產假延長爲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爲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滿三週歲之前,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十天育兒假。婚假、產假、照顧假、育兒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晉升。
青海省15天
《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獎勵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給予男方看護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
浙江省13天
《浙江省婚假規定》
第三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享受婚假十三天。
安徽省13天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婚假期間,其享有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江蘇省13天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四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貴州省13天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三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3週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雙方每年享受育兒假各1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覈和晉級、晉職、提薪。
海南省13天
《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10天,參加婚檢可延長至13天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八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婚姻登記、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享受十天婚假,參加婚檢的,增加三天婚假。
北京市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
天津市10天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
遼寧省10天
《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男方享有護理假二十日。子女不滿三週歲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十日的育兒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西藏自治區10天
《西藏自治區計劃生育暫行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五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女職工(包括合同工)實行晚婚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給予延長產假優待;幹部、職工實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週,一方晚婚一方享受。
陝西省 法定3天,參與婚檢可延長至13天
《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五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結婚登記前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在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假期十天。
對於超長的婚假
網友們紛紛拍手叫好
沒趕上這波福利的網友們
則希望婚假天數能全國統一
坊友們以前都享受了幾天婚假
評論區來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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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新聞坊綜合山西日報、中國城市報
本文編輯|小門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