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不滿音樂太吵殺同鄉 冷血等氣絕才自首重判11年2月
泰籍移工帕拉米不滿音樂太吵殺同鄉,不立即救援竟等對方氣絕死亡才自首,一審重判11年2月(陳淑芬攝)
泰國籍移工他納瓦認爲同事帕拉米播放音樂太吵,兩人發生衝突,他納瓦手掐對方頸部,並持刀作勢攻擊;帕拉米拿長鐵棒猛攻,把他納瓦打臥血泊,犯後,不立即救助,竟先回寢室沐浴換血衣,再返現場喝酒,等確認對方氣絕死亡後,再聯繫廠方報案自首。臺中地院依殺人罪判11年2月,可上訴。
他納瓦與帕拉米是泰籍同鄉移工在中市某公司上班,2019年11月15日晚間兩人在宿舍休息喝酒,因他納瓦認爲帕拉米手機播放的音樂太吵,兩人發生口角衝突。他納瓦左手掐對方脖子、右手持短刀作勢攻擊;帕拉米不甘示弱,持工廠的六角椎鐵棒打掉對方短刀,並揮擊頭、頸、胸及腹等部位,導致他納瓦倒臥血泊,才停手。
帕拉米犯後,先回宿舍更換血衣,再返回現場冷血喝啤酒,直到深夜23時,確定他納瓦已氣絕死亡後,才請同事聯繫工廠負責人報案,他納瓦經送醫急救已回天乏術。
帕拉米坦承攻擊他納瓦致死,但否認殺人,指稱兩人之前沒有仇恨或糾紛,遭他內瓦持刀攻擊,他手無寸鐵,很害怕、生氣,才找工廠的鐵條,朝對方揮打。
臺中地院法官審酌,帕拉米僅因音樂音量問題爭執,持鐵棒攻擊對方導致倒臥血泊,且未立即呼叫救護或尋求協助,反而回寢室沐浴更衣,再返現場繼續喝酒,直到確認被害人死亡才報案,雖符合自首規定,但仍不予減刑至10年以下,而判處11年2月,帕拉米是泰籍人士,在我國觸犯殺人重罪,受有期徒刑宣告,諭知在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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