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違法廣告 北市開罰

健康醫療網/林宜慧報導

常出現在廣告上的「優惠價」、「買一送一」等字眼,在美容醫學規範中是違法廣告,而團購業者刊登醫療廣告也屬違法。北市政府去年稽查美容醫學診所廣告,有超過3成廣告內容不符規定,另發現14家團購業者違法刊登醫療廣告,已下令限期改善並依法處分

▲醫美「買一送一」違法廣告 北市開罰(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劉越萍表示,101年臺北市違規醫療廣告檢舉案件有649件,其中網路廣告高達5成以上。衛生局於是從去年起重點監測團購網站,並針對美容醫學診所市招布條海報等進行全面輔導

自去年7月中旬至今,共查覈197家美容醫學診所,不符規定者64家(佔32%),其中16家以優惠、折扣等不正當方式招攬顧客,已依法處辦;另48家輔導列管並限期改善。此外,稽查發現有14家團購業者違法刊登廣告,經輔導已於去年7月初全部下架。

劉越萍處長指出,最常出現的違法廣告字眼爲「優惠價」、「買一送一」等,另外,誇大不實如「第一」、「首創」、「最新」等聳動用語也不應出現。

年關將近,許多人在農曆年節前選擇去美容醫學診所「煥然一新」,劉越萍處長提醒,挑選美容醫學診所時,要檢查開業執照及醫師執業執照,並主動詢問醫療儀器仿單說明,確認機器是否通過衛生署合格

至於團購是衛生署認定不正當的廣告方式之一,因此不得參加團購。此外,必須問清楚療程是否由醫師親自診察;執行雷射超音波等醫療儀器是否爲醫事人員;是否有預收訂金、預購單、分期付款等違法行爲;並要求確實開立收據,以免爭議發生。

針對美容醫學診所不當招攬行爲,北市衛生局近期將針對列管的48家診所進行稽查,若有違規行爲,依醫療法可視累犯次數處5萬至25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