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 隔離、治療者7大稅可延期申報繳納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華航機師諾富特羣聚感染,引爆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財政部今日宣佈5月到7月間因疫情受到隔離或者治療者,7大稅申報繳納期限延期時間,以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正逢所得稅申報期間,去年財政部全面延期所得稅繳納時間自5月1日到5月底延長到6月底止;財政部官員表示,曾經考慮過是否一併全面延長申報繳納時間,不過今年因有新推出手機報稅,提升報稅方便性、以及民衆已經有防疫意識,儘量避免到國稅局羣聚,所以暫時未全面延長。

財政部表示,這次申報繳納延期的適用的對象是在法定申報期間接受治療、隔離、檢疫者;營利事業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辦申報的會計師記帳士、以及報稅代理人等受到治療、隔離、檢疫者;扣繳義務人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任辦理申報的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於法定申報繳納期間內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

正在申報繳納期的所得稅(綜所稅、營所稅)和房屋稅,時間從原定的5月1日到5月30日延長到6月30日止。

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與特種貨物與勞務稅申報繳納期間在今年5月1日至5月17日、6月1日到6月15日及7月1日到7月15日,分別展延到5月31日、6月30日及8月2日。

第1季查定課徵營業稅繳納期間在今年5月1日至5月10日,展延到31日;按月查定課徵營業稅繳納期間在今年5月1日到5月10日、6月1日到6月10日及7月12日分別展延到5月31日、6月30日及8月2日。

其他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清算、特殊會計年度結算及暫繳申報、房地合一稅等相關展延30日止。

如果延長的申報繳納期限截止,納稅義務人仍在接受隔離治療者,申報繳納期限可以自隔離治療結束後次日的20日內完成申報繳納。

而納稅義務人不用事前提出申請,只需要在個展延期限內檢具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治療通知書、隔離通知書與檢疫通知書等,向轄區的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