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按季申報營業稅者 報繳期限順延

財政部表示,按月申報營業稅者如零稅率特種營業人、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營業人如小吃店等,兩種營業人報繳營業稅期限原爲2021年2月10日,但因爲碰到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因此報繳期限將順延到2月17日,若超過繳納期限後兩日、也就是2月20日後才報繳營業稅,國稅局將加徵滯納金與怠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