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公沒信主被解僱 女教授勝訴

臺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前專任助理教授郭怡君,因與非基督徒結婚,遭校方解僱,郭女提告,高院認定校方侵害婚姻自由,判決僱傭關係存在。(郭怡君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原本在「中華福音神學院」擔任助理教授的郭怡君,被校方以丈夫「沒信主」爲理由調離教職後解僱,郭女提告。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校方侵害婚姻自由,判決郭女勝訴可復職,校方還須按月給付6萬多元薪資,直到郭女復職爲止。可上訴。

郭女主張,她從2018年9月1日起受僱擔任「華神學院」系統神學專任助理教授,隔年1月校方得知她是和非基督徒的陳姓男子結婚後,就撤換她的教職,調職基督教神學院助理研究員兼任期刊主編。

郭女說,後來華神學院評會,以她沒有符合全職牧會3年以上的要求,且因個人行爲教師團溝通不良,認知出現歧義等理由,決議在2019年7月不再發聘書給她,她申訴後,申訴評議委員會退回校教評會,但校教評會仍決議不續聘

郭提起民事訴訟表示,配偶的宗教信仰不應成爲她與校方僱傭關係延續與否的考慮因素,校方終止勞動契約合法,對她的調職處分是不當動機也屬於無效,雙方僱傭關係存在,校方須讓她回覆教職。

一審臺北地院判準郭女的全部請求,校方由基金會提起上訴,二審高院認爲,結婚自由包含是否結婚及與何人結婚的自由,僱主不得因員工的婚姻因素予以差別待遇,校方以郭女與非基督徒結婚爲由的調職處分無效。

高院表示,郭女與非基督徒結婚的婚姻自由受憲法保障,校方也未舉證證明,郭女婚姻有損教學績效、學術研究服務續效無法認定郭女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仍判決郭女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