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牌照稅將開徵 創二紀錄

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10月1日至31日開徵,合計開徵車輛數28萬4,355輛、稅額12.27億元,雙創新高水準。圖/本報資料照片

近五年下期開徵車輛數及稅額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10月1日至31日開徵,對象包括營業用小客車、營業用大客車、營業用貨車和營業用曳引車,合計開徵車輛數28萬4,355輛、稅額12.27億元,雙創新高水準。

合計全國112年下期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高達95萬8,190輛,其中以身心障礙免稅68.6萬輛最多,計程車(含多元計程車和UBER)免稅也逾9萬輛,但成長最多的是電動車,從去年的2.6萬輛倍增至4.9萬輛。

財政部統計,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比111年增加1萬2,3515輛、年增4.53%;稅額則增加0.37億元、年增3.07%,主要是疫後國內旅遊興盛,租賃用車需求大增,相關車輛領牌數增加。

合計六都共開徵24.8萬輛、稅額9.9億元,已佔全國開徵數的8成以上,六都中又以臺北市開徵數13.2萬輛、稅額4億元最多;若觀察年增率,六都之中開徵輛數成長幅度最大的是桃園市的6.33%,稅額也以桃園市成長5.3%最可觀。

賦稅署說明,自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開徵,營業用車輛(從行車執照分辨自用或營業用)則於每年4月及10月分上、下二期開徵。今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將於近日由各地稅稽徵機關郵寄給納稅義務人。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應於10月31日前繳納,如果逾期,每逾三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

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公司行號的車輛如不擬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使用牌照稅會按日計算稅額至報停前一日。

此外,今年7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名下如有多臺車輛,可就同一轄區內全部車輛申請歸戶。

財政部統計,112年全國已辦理繳款書歸戶者計1,032人,輛數合計1萬1,052輛,其中以1至5臺爲主,申請繳款書歸戶的有618人、佔6成。至於112年下期,全國辦理繳款書歸戶者共387人,合計6,923輛,主要申請對象爲持有6至10輛或持有50輛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