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王不得代收書信破功 中選會確認電子公文送抵立院

▲遭撤除黨籍王金平眼眶溼:世事如棋。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立法院長王金平遭撤銷黨籍,失去立委及立院龍頭寶座,立法院11日尚以「處長指示,送達給院長的書信文件,不得代收。」力圖最後抵制,中選會12日表示,收到國民黨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後,用電子公文發函到立院註銷名籍系統在11日晚間6時32分確認,沒有退件問題

王金平因涉司法關說案11日中午被國民黨撤銷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證實,11日傍晚已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不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卻表示,中選會在下班時間將立法院長王金平相關函文送立法院,因無人簽收已退回。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政府機關之間都用電子公文發函,11日中選會收到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後就馬上處理,用電子公文發函給立法院,根據電子系統顯示,立院在昨晚6時32分確認收到,「沒有退件問題」。

中選會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收到黨籍喪失證明書,鬚髮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並等立法院回函送達15天內公告遞補名單;不過,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立法院在多久時間內一定要回函。

根據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不分區立委就職後喪失黨籍,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遺缺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

立院人士表示,中選會發函會署名立法院,不可能不走正常公文程序;即使紙本公文沒收到,電子公文是24小時作業,若中選會急着送件,電子公文就可運作

此外,立法院大門口附近貼有公告(見右上圖),文指「處長指示,送達給院長的書信文件,不得代收。(送達書)」,並留有分機「1666」。立法院人士表示,1666是總務處長的二哥大(CT2,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