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殺女友案 管浩鳴:陳同佳意願無變 會重提赴臺自首

涉嫌於2018年在臺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名在香港被判囚,他在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一直跟進事件的管浩鳴牧師稱,陳同佳赴臺自首意願沒有改變。(路透資料照片)

引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在臺殺女友案疑犯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因洗黑錢案出獄後,至今仍在港。臺灣政府20日換屆,賴清德正式宣誓接替蔡英文,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重申陳同佳自首意願無變,表示會與當局再提出赴臺自首請求及安排。

香港01報導,臺灣賴清德20日宣誓接替蔡英文。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被問及臺灣新屆政府宣誓就職後,陳同佳赴臺事宜有何推進,會否就赴臺事宜與作出溝通等。管浩鳴迴應指,「我當然會與有關當局再提出請求和安排」,相信要等新班子上任一段時間,纔有機會去處理,強調「同佳的情況和意願並沒有改變,多謝大家關心!」

管浩鳴曾於去年底及今年初均表達過,陳同佳至今無法自首,死結在於臺灣不批准陳同佳入境,強調希望臺灣地區新的領導人能本着人道主義立場,同意佳仔回臺灣自首,讓其得到公平審訊和改過自新的機會。

保安局今年1月表示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決定權和主導權,完全在「中國臺灣」當局;只要臺灣當局儘快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務實態度處理。

陳同佳涉於2018年2月在臺灣殺害女友潘曉穎,之後更拿走潘的相機及手機等財物,又拿走其提款卡,並在潘的戶口提走金錢。

他之後潛逃回港,後被控以4項洗黑錢罪名,陳同佳承認控罪,2019年4月在高院判囚29個月,由於判刑時他已被拘押13個月,加上若服刑期間行爲良好,料只須服刑期的三分之二,扣除被拘押的時間,故同年10月獲釋,並獲安排入住警方的安全屋,等候赴臺自首。

2021年中,警方經評估後,決定取消保護陳同佳,陳離開安全屋,管浩鳴當時形容陳搬到「一個不會容易與市民接觸的地方」。

2019年刑滿出獄前,陳表示有意在身兼北京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陪同下前往臺灣「自首」,引起臺、港政府間角力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