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時》抹紅獲賠50萬 黃國昌:看蔡衍明的旺中何時公開道歉

黃國昌。(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中國時報》2015年12月於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競選立委時,大篇幅報導其岳父高熙治在中國開工廠,不過黃否認此事,並向《中時》及副總編王健聖提告求償5百萬元。一審判賠償50萬元、並在3報上登報道歉,《中時》接連上訴二、三審最高法院今(12)日駁回上訴確定。對此,黃國昌表示,這個抹黑報導傷害他的家人,「接下來,就看蔡衍明的旺中,何時要老老實實公開刊登道歉啓事」。

《中時》2015年12月27日以「養雞種樹?黃國昌謊言被戳破」爲標題,指稱高熙治赴中國山東投資上億元農業園區,還蓋了一間佔地3000坪的工廠。該報導中爲引述《中天新聞》提供的獨家直擊之文字,並附上「龍口水利建築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招牌及廠房照片

隨後,黃國昌召開記者會否認報導內容,澄清高熙治曾在當地設立「熙隆汽車配件有限公司」,但早在2010年因從未營運,當時就被註銷登記。黃國昌批評《中時》惡意挑選無關的水利工廠照片,動機可議;後續更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並登報道歉。

一審法院審理時,《中時》辯稱,當時擷取電視新聞相關報導畫面,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但一審法官認爲,照片明顯可見工廠門口寫着「龍口水利公司」,只要稍加閱覽就可辨識,因此認定《中時》確有疏失。最後判賠50萬元,並登報道歉。

《中時》不滿判決結果,上訴二審,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還是認爲《中時》有疏失,必須賠償,惟賠償金額減爲50萬;此外,考量到《自由時報》、《聯合報》也針對該案進行後續相關報導,加上時值選舉期間,該報導侵害黃國昌名譽情節匪輕,但《中時》迄未針對該報導予以澄清或更正,因此高院還是認定《中時》必須在自家、《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報紙上刊登道歉啓事。

針對最高法院12日駁回被告上訴定讞,黃國昌於臉書表示這是「遲來的公道」。他指出,經過5年了,終於勝訴確定,心情非常複雜。這個不實的抹黑報導,讓他的家人遭受波及傷害,他一直很難過,希望這個遲來的正義,能夠讓家人得到一點起碼的公道,「接下來,就看蔡衍明的旺中,何時要老老實實公開刊登道歉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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