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猖獗壓垮基層檢察官 朝野立委提案增設檢察官助理

詐騙案層出不窮,除讓民衆財產損失慘重,也增加檢察官辦案負擔,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有關地方檢察署增設檢察官助理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法務部對立委的提案基本上贊同,但也認爲臺灣高等檢察署、最高檢察署的員額應修正;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則希望與行政院研議後提案再合審。

國民黨翁曉玲、民進黨劉建國等立委與民衆黨黨團都提出相關的修正案。民衆黨立法院團總召黃國昌指出,認爲詐騙猖獗,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及財產安全,依據「地方檢察署電信詐欺案件新收統計表」所示,電信詐欺新收案件數2022年較2019年成長360%,地檢署業務日益繁重,基層檢察官案件負荷超載,有必要增加輔助人力,因此將行政院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的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授權地檢署得比照法官助理制度聘用檢察官助理。

黃國昌認爲,雖然行政院、法務部沒有提出任何修法版本,但民衆黨聽到了基層檢察官的需求,認爲不應縱放罪犯,拖延了這麼多年,把檢察官助理應法制化。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雖贊成民衆黨的提案,但對草案規定各級檢察署均得置檢察官助理,則同法第74條、第75條有關高檢署、最高檢察署的員額附表是否也應修正,認爲應一併考量。

劉建國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66條之5條文及第73條附表修正草案」,認爲各地檢署負荷日益繁重,爲提高辦案品質、加強對判決的監督,併合理化各地檢署檢察官的工作負荷,有別於具司法警察官屬性的檢察事務官偵查輔助人力,有關襄助內部性事務,有設檢察官助理的必要。

法務部認爲現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進用檢察官助理,與法官助理是依法院組織法第12條聘用的人員不同,相較於法院已有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的配置,檢察機關輔助人力顯爲不足。

翁曉玲等16人也提出「法院組織法第67條條文及第73條附表修正草案」,翁指着眼於受保護管束人除了社會適應問題外,還有心理、生理、家庭和人際關係等問題,有轉介心理師提供諮商輔導、心理治療必要,爲完善社會安全網,應該引進更多元專業心理師參與。

法務部表示,依心理師法第13條、14條規定,臨牀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的差異爲「精神病或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鑑和心理治療」,2017年編制正式人力時考量業務範圍需具備涵蓋所有輔導個案的專業人員編制臨牀心理師。法務部在辦理反毒業務時,引進額外心社專業人力,是計劃性補充專業臨時人力(包含臨牀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臨牀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兩者於其專業背景與訓練養成皆有差異,目前實務上各專業間彼此提供專業,針對個案共同工作,以協助個案復歸。

法務部認爲將臨牀心理師修正爲「心理師」,可涵蓋臨牀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確實有所需,各地檢署可依需求因地制宜進用。

法官法主管機管爲司法院,黃麟倫表示因事涉檢察機關的職權運作,不影響各級法院審判,司法院尊重法務部的意見,但司法院因現行法院組織法組織員額編列運用產生窒礙,已研議部分條文修正,正與行政院協商,希望這些修正案待司法院整並研議後提案再合審。

民衆黨立法院團總召黃國昌指出,認爲詐騙猖獗,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及財產安全,應將行政院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的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授權地檢署得比照法官助理制度聘用檢察官助理。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