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虐死女童惡姨丈 一審判囚17年
未滿五歲的林姓小女童,被虐到全身傷痕累累、奄奄一息;去年5月22日凌晨被緊急送往醫院開刀搶救,最後仍於隔日下午傷重宣告不治。(謝瓊雲翻攝)
去年5月彰化縣田尾鄉,發生未滿5歲的林姓女童遭姨丈夫妻凌虐致死案,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楊姓姨丈惡性重大,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共13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合併定應執行刑17年。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王義閔表示,量刑理由主要審酌被害人年僅5歲,無反抗能力,被告動輒以管教爲由傷害,而由照片顯示被害人遍體鱗傷,可見生前所受折磨。另外,被告坦承犯行,僅爭執主觀有無殺人故意,並非全然無悔意,又考量被告爲輕度智能障礙,檢察官就殺人犯行部分具體求刑15年,因而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合並定應執行刑17年。
去年5月3日起,當時年僅3歲多的女童改由住在田尾鄉的蕭姓阿姨和姨丈夫妻監護,今年4月初起至5月15日之間,楊男開始因不滿女童學習緩慢,以每2、3天一次的頻率施虐,對女童的臉、手、胸口、腹部、雙腳膝蓋、臀部等處又打又掐又捏,或出腳踢踹、推撞桌角,甚至拿衣架、抓耙子,出拳打頭。每次虐待最長達一小時,期間累計13次,導致女童全身傷痕累累,佈滿新舊傷痕。
去年5月22日當天凌晨1點多,楊男僅因女童無法清楚背誦出蕭姓阿姨的手機號碼開始發怒,加上楊男因長期揹負家庭經濟壓力無處宣泄,竟因此情緒失控,竟先以拳頭重擊女童左側上方頭部3、4次,接着又推她去撞房間衣櫥,女童痛得哇哇大哭;心狠的楊男竟直接將女童高舉,以雙手抓住她的左手、左腳,直接自其肩膀高度往下、反覆重摔於地板彈簧牀墊上。
女童不堪被反覆重摔,左側顱底急性硬腦膜下腔出血、有血塊,當場奄奄一息趴臥不起,開始出現抽搐倂昏迷之瀕死狀態。一直在旁旁觀、無力制止的蕭女見狀,驚覺有異,立即將女童送往醫院。
女童雖經緊急開刀搶救,最後仍因身體嚴重受虐、並顱內出血及急性呼吸衰竭等傷害,引發腦疝氣、壓迫腦幹,在加護病房觀察至23日下午四點半,因傷重引發中樞神經性休克、呼吸衰竭,宣告不治死亡,引發社會譁然。
承辦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痛陳,被告身爲被害人姨丈,同居一處未久,不思善盡長輩保護養育之責,僅爲管教多次施以暴力致女童多處成傷,案發時更加重力道出拳重擊被害人頭部,見年幼被害人已受傷痛苦、哭鬧不止仍未罷手,反覆將被害人高舉後丟擲致彈簧牀2、3次,終致無辜年幼被害人死亡,惡性重大,去年九月偵結,向法院具體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