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公告春節計程車費率 共7天每車次加價50元

彰化縣政府今天公告彰化縣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從2月8日0時至2月14日(初五)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圖/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政府今天公告彰化縣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從2月8日0時至2月14日(初五)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民衆可提出檢舉。

彰化縣政府表示,彰化縣公告的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收運費率,每一車次加收起表費50元,原跳錶內容不變,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時數5公里以下)累計60秒加收5元。

縣府提醒民衆,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電話04-7867161)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