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勇家族掌權太湖遠大惹糾紛,股權轉讓套現巧避個稅

樂居財經 嚴明會1月10日消息,浙江太湖遠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湖遠大”)遞交招股書,並獲得北交所受理。

據招股書,太湖遠大是一家集環保型線纜用高分子材料研發、製造、銷售、服務爲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主營業務爲環保型線纜用高分子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服務。

遞表前,太湖遠大實控人爲趙勇、俞麗琴、潘姝君一家三口,三人分別直接持股22.51%、18.06%、4.13%,合計持有公司44.7%的股權。職位上,俞麗琴爲太湖遠大董事長,趙勇爲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潘姝君則爲公司董事。

其中,趙勇與俞麗琴爲夫妻關係,趙勇爲潘姝君的父親。饒有意思的是,趙勇出生於1962年,俞麗琴出生於1978年,夫妻二人相差了16歲之多,而俞麗琴比潘姝君僅大了9歲,且潘姝君還不和父親趙勇同用一個姓氏。

在趙勇家族掌控太湖遠大之前,公司控股股東歷經兩度易主。

2004年2月,太湖遠大的前身長興英畏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長興英畏”)誕生,創始股東爲付阿惠、楊福志、傅愛珍、高小炎、姚蓮芳、楊敏華和汪海燕7人,公司註冊資本2000萬元,付阿惠控股70%。

此後六年間,經過兩次股權轉讓,2010年11月,長興英畏的控股股東變更爲傅愛軍,持股40.51%,而原控股股東付阿惠已退出股東行列。

與此同時,趙勇通過受讓部分原始股東股權,成爲長興英畏第二大股東,持股39%。此時,趙勇也已在公司任職董事兼總經理長達五年時間。同年12月,脫產近三年的俞麗琴也進入長興英畏,擔任起銷售部副總經理的職位。

2012年2月,長興英畏再一次“大換血”,原股東傅愛軍、楊福志、姚蓮芳、楊敏華、汪海燕、胡國偉紛紛退出,趙勇躍居第一大股東之位,持股60%,並拉進了妻女俞麗琴、潘姝君入股,二人分別持股30%、10%。長興英畏成了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

趙勇家族掌權後,同年8月,將公司名稱更改爲“浙江太湖遠大新材料有限公司”,但與此同時,俞麗琴、趙勇又分別將所持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蔣美兒、陸掌仙,形成股權代持。

樂居財經《預審IPO》注意到,該股權代持與一起股權轉讓糾紛有關。據披露,長興英畏與遠大高分子原均爲傅愛軍等杭州華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華興集團”)相關股東或員工控制的公司,彼時,傅愛軍等人將長興英畏及遠大高分子的股權均轉讓予趙勇家族。

雙方約定,長興英畏的總計股權轉讓款爲1020萬元,遠大高分子的總計股權轉讓款爲1326萬元。趙勇家族於2013年2月前支付了長興英畏、遠大高分子分別560.4萬元、890.6萬元的股權轉讓款。

然而,在受讓兩家公司股權後,趙勇家族陸續出現對外擔保違約情形,造成長興英畏、遠大高分子承受了巨大損失。趙勇家族認爲原股東華興集團的相關人員也應該承擔部分損失,故停止了支付股權轉讓款。

隨即,華興集團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經法院調解,趙勇家族及相關方纔支付了剩餘分別459.6萬元、435.4萬元股權轉讓款。

也正是由於上述趙勇、俞麗琴當時控制的遠大高分子存在擔保糾紛,影響到了太湖遠大的銀行授信,爲使太湖遠大正常獲得銀行授信,趙勇、俞麗琴遂將股份分別轉給了各自的母親蔣美兒、陸掌仙。

待遠大高分子訴訟了結、太湖遠大授信獲得審批後,蔣美兒、陸掌仙於2015年11月對太湖遠大的股份進行了還原。

還原代持時,陸掌仙、蔣美兒及潘姝君還將部分股權轉讓給了幾位外部投資者,分別爲俞華傑、凱路投資、於麗敏、徐琨、錢愛榮及員工持股平臺博創投資。其中,外部投資者股權受讓價格爲3.75元/註冊資本,博創投資股權受讓價格爲3.2元/註冊資本,對應公司估值爲7500萬元。

由於股轉價格高於彼時投資成本1.89元/註冊資本,因此陸掌仙、蔣美兒及潘姝君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合計328.65萬元,然而最終只繳納了20.51萬元,尚有308.15萬元個人所得稅未繳納,其中潘姝君未繳個人所得稅金額爲24 萬元。

不過,由於此次股權轉讓距今時間久遠,已超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五年最長處罰期限,太湖遠大表示,稅務主管部門已出具相關不存在欠繳個稅的證明,受到行政處罰的風險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