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條措施 助企業共度防疫難關
大陸浙江省台州市5日頒佈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營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取自光明網)
大陸全面防疫作戰,延後開工開學,也影響到許多企業,浙江省台州市5日頒佈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營企業渡過難關的意見》(下稱《意見》),共二十條,從加大企業要素成本、金融、稅費和外貿出口四大方面的支持,20條措施要支持幫扶企業共克時艱,共渡難關。這些政策從發佈之日起,暫定執行到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三個月爲止。
綜合陸媒報導,台州發佈的《意見》二十條,在加大對企業的要素成本支持上,包括降低中小企業用電用水用企成本,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扶持各類園區內企業。
在加大對企業的金融支持上,包括保障物資生產、運輸、銷售及儲備企業資金需求;保障開復工企業資金需求,確保 2020 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高於去年;新增民營企業貸款 500億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新增首貸戶 5000 戶以上,企業信用貸款餘額 1000 億元以上,製造業貸款餘額 2500 億元以上,中期流動資金貸款餘額500 億元以上,政策性轉貸款授信 350 億元以上。同時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還款方式創新貸款餘額達到1500億元以上。
此外,還要提升金融服務水準,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網路、電話等線上服務方式,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
在加大對企業的稅費支持部分,提到要落實中小企業稅費減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因疫情影響打破企業生產投資計劃導致的損失,落實在稅費前進行適當的稅基沖銷政策,以減輕企業財務負擔。也支持企業延期交納稅款,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在加大企業的外貿出口部分,積極協助辦理不可抗力證明,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各地和貿促會應積極幫助企業向中國貿促會申請辦理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此外,還會減免企業檢驗檢疫費用。海關對防治疫情所需的各類進口設備及物資,要求出具相關檢驗檢疫證明的,要及時辦理;對用於防治疫情的進境援助、捐贈設備和物資,要免收檢驗檢疫費用;對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檢疫處理和檢測項目等費用,由財政給予支援,減輕外貿企業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