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藍碳+產權+司法”交易完成422.5噸藍碳存入生態碳賬戶
原標題:浙江象山“藍碳+產權+司法”交易完成422.5噸藍碳存入生態碳賬戶
本報訊 (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陳逸舟 王 博) 近日,浙江省象山縣設立全國首個跨省共建的藍碳生態碳賬戶,完成全省首例“藍碳+產權+司法”交易。
在象山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被告人自願認購象山縣黃避嶴鄉422.5噸藍碳生態價值產品,存入了象山縣藍碳生態碳賬戶。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廈門產權交易中心聯合向象山法院發放了象山縣藍碳生態碳賬戶覈銷憑證。
“藍碳”是指利用海洋生物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將其固定在海洋中的過程、活動和機制,相對於陸地上的綠色碳匯,具有固碳量更大、效率更高、儲存時間更長等特點,藍碳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機制也更爲靈活。象山縣擁有鹽沼、貝藻類、漁業碳匯等豐富藍碳資源,發展藍碳經濟的自然條件優勢顯著,已於2023年2月完成全國首單藍碳交易拍賣,並於今年2月啓用全國首個雙碳“一件事一次辦”企業增值化服務。
爲打造“海上兩山”實踐地金名片、助“雙碳”目標,象山法院創新構建“刑事打擊+民事賠償+生態修復”環境資源審判新模式,在環境司法領域通過個案探索將藍碳交易用於履行替代性生態修復功能,同時依託產權交易機構在藍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和要素交易上的專業優勢,積極促成生態司法與碳匯交易的有機銜接、深度共融。
據瞭解,象山法院還與寧波產權交易中心、縣發改局等單位開展藍碳創新聯盟合作簽約,助力打造可持續發展的藍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臺和藍碳司法生態補償機制的全國樣板。
下一步,象山法院還將繼續積極延伸司法生態補償交易的應用場景,推動“軟資源”真正轉變爲“硬資產”。(餘建華 陳逸舟 王 博)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