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 朱棣與朱允炆,誰更應該當皇帝?
作者 | 平章
出品 | 本站科技《知否》欄目組(公衆號:tech_163)
近期,有個“如果42個皇帝在一個羣裡”的H5刷了屏,其中朱棣與李世民“旗幟鮮明”地反對“嫡長子繼承製”。
靖難之役,歷來是議論熱點。但在“嫡長子繼承製”的宗法制度上,朱棣與朱允炆兩人之間繼承皇權的順位,究竟如何?
以下討論內容,不考慮諸如“朱棣生母是蒙古人(朝鮮人)”之類的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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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嫡序列
如果不考慮洪武本身的意願,依照宗法制,立嫡序列是怎樣的?
根據《唐律疏議·戶婚律》,立嫡一事應該是這樣“嫡妻之長子爲嫡子,不依此立,是名「違法」,合徒一年。 「即嫡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者」,謂婦人年五十以上,不復乳育,故許立庶子爲嫡。皆先立長,不立長者,亦徒一年,故云「亦如之」。依令:「無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曾、玄以下准此。」無後者,爲戶絕。”
《宋刑統》的說法也類似:“依令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孫承嫡者,傳襲無嫡子,立嫡孫;無嫡孫,以次立嫡子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子;無庶子,立嫡孫同母弟;無母弟,立庶孫;”
簡而言之,宗法制下的繼承順序應該這樣:嫡子>嫡孫>嫡子同母弟>庶子>嫡孫同母弟>庶孫。
需要注意“嫡子”、“嫡孫”、“嫡子同母弟”、“嫡孫同母弟”這四個詞的概念:嫡妻之長子爲“嫡子”,嫡子之嫡子爲“嫡孫”,嫡妻的其他兒子爲“嫡子同母弟”,嫡子嫡妻所生其他兒子爲“嫡孫同母弟”。
也就是說,“嫡長子”說法並不嚴謹,只有“嫡子”之稱,而“嫡次子”、“嫡三子”、“嫡X子”之類的說法應爲“嫡子同母弟”;同理,嫡子的嫡妻所生諸子應劃分爲“嫡孫”、“嫡孫同母弟”。
朱家的繼承優先權如何?
那麼,朱元璋的“嫡子”、“嫡孫”、“嫡子同母弟”、“庶子”、“嫡孫同母弟”、“庶孫”分別是誰?
“嫡子”無疑是朱標,“嫡孫”則是朱雄英,朱雄英是朱標嫡子,系朱標的正妻常氏所生,《明史》中說“虞懷王雄英,興宗長子,太祖嫡長孫也。”因而,在朱元璋的第一次立嫡中,朱標成爲了太子。
不過,身爲太子的嫡子朱標死於洪武二十五年,而身爲“嫡孫”的朱雄英則早在洪武十五年就已經去世,因此在朱標死後,朱元璋的第二次立嫡就出現了諸多爭議。
按宗法制,在“嫡子”、“嫡孫”死亡之後,朱元璋要立嫡就應該先考慮孝慈高皇后馬氏所生的“嫡子同母弟”,分別是這麼幾位:秦王朱樉、晉王朱棡、燕王朱棣、周王朱橚。其中,秦王朱樉作爲“嫡子同母弟”中最長者,應該被立。
據《明太祖實錄》所載,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朱標死後幾天,朱元璋就召集羣臣說,“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於此,命也;古云:國有長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燕王朱棣)賢明仁厚,英武似朕,朕欲立爲太子,何如?”翰林學士劉三吾回答說,“陛下言是,但置秦晉二王於何地?”據《明太祖實錄》說,“上不及對,因大哭而罷。”
這段記載經常被質疑,因爲以朱元璋的個性及強悍,如果真要立朱棣爲太子,文臣集團再怎麼反對也沒用,但卻可以看出當時的立嫡序列中秦王朱樉的位置。
更突然的是,在幾個月後(洪武二十五年九月),朱元璋就立了朱標的次子朱允炆爲皇太孫。
而從立嫡序列上來說,朱允炆的排位其實極爲尷尬:其出生時(洪武十年),生母呂氏並非太子正妻(正妻是常氏),呂氏的扶正是在常氏病亡之後(常氏病亡於洪武十一年),從這一點來說,朱允炆的身份定位應該是“庶孫”,這是立嫡序位的最後一位,不僅排在身爲“嫡孫同母弟”的弟弟朱允熥(常氏之子)之後,更有可能排在其同母弟朱允熞、朱允熙之後。
不可否認,朱棣此後的奉天靖難帶有篡位的性質;但很明顯,在第二次立嫡上,朱元璋的個人意志戰勝了宗法制,也給了朱棣於大義的名分:允炆小子,咱的繼承權比你高。
所以,朱棣是不可能“旗幟鮮明”地反對“嫡長子繼承製”,因爲在這個宗法制的大義下,他的繼承權是高於朱允炆的;也因此,在他確立太子時,最終上位的是有“仁厚”之稱的明仁宗朱高熾,而非英武類其的嫡子同母弟漢王朱高煦。
所以,在大義上,朱棣的“靖難之役”與李世民的“玄武門之變”,還是有很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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