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唱片製作夜店應酬後酒駕 沈光遠被判3月徒刑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知名唱片製作沈光遠3月6日凌晨在夜店應酬後酒駕,清晨5點多卻被警發現他在路邊車上昏睡,經酒數值高達0.98,沈隨後被依公共危險送辦、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由於,他坦承酒駕且當庭認罪,犯後態度尚佳法官6日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知名唱片製作人沈光遠上月酒駕被逮,臺北地院今日判3月徒刑得易科9萬元。(圖/記者孫曜樟攝)

檢警調查,3月6日凌晨1時許,沈光遠先在北市鬆壽路的夜店內飲用香檳酒後,先行返回公司,再在凌晨4時許駕駛自小客車上路回家,但當行經長安東路二段時卻因酒醉疲累,遂將車輛停在路邊,隨後在車內昏睡,直到清晨5時16分許執勤員警敲窗才醒來,因其全身酒氣酒測值高達0.98,遠超過最低標準0.15,最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和起訴。

沈光遠在上週開庭時,認罪且坦承自己行爲不對,以後會更加小心,法官在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兼衡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