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膠囊「保衛複方晶球」黃樟素超標819倍下架再檢驗
「保衛複方晶球」食品,遭檢出高量黃樟素;其成分包括野橘、丁香、肉桂、尤加利、迷迭香、椰子油、棕櫚油等10多種原料,食用量一天食用3粒。(張妍溱翻攝)
「保衛複方晶球」食品,經臺中市衛生局稽查另發現含肉桂成分,未標示「孕婦忌食」警語,食安處依法責令業者將該產品下架,並將55瓶「保衛複方晶球」食品帶回。(張妍溱翻攝)
美國知名直銷商一款「保衛複方晶球」食品,日前被弘光科大檢驗出可能致癌物黃樟素819ppm疑似超標,經臺中市衛生局稽查另發現含肉桂成分,卻未標示「孕婦忌食」警語,食安處依法責令業者將該產品下架,校方進一步將檢驗結果寄給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處理,爲食安把關。
根據瞭解,弘光科大執行「臺灣化妝品安全管控與產業升級之平臺建置」計劃以來,不少民衆拿產品前往檢驗,意外檢測到「保衛複方晶球」食品,含有高量黃樟素;其成分包括野橘、丁香、肉桂、尤加利、迷迭香、椰子油、棕櫚油等10多種原料,食用量一天食用3粒。
食安處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因生薑、肉桂等天然植物含有濃度不一的黃樟素成分,可能被加於飲料增加賦添風味。現行法規規定,飲料的黃樟素限量標準僅1ppm,「保衛複方晶球」報告顯示黃樟素達819ppm。
食安處指出,黃樟素經國際分類歸爲2B類致癌物,植物中的天然黃樟素成分,如在正常的飲食狀況下攝取,毒性危害不高。但若爲化學添加的黃樟素原料,則需特別注意對人體肝、腎的損傷,長期食用有致癌風險。
食安處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提供產品正確標示及相關警語,如發現產品檢驗值與相關法令規定差異懸殊時,應儘速處理,並妥適處理消費者疑義,保護消費權益;民衆如有購買相關產品,建議暫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