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懲酒駕修法 國民黨團促本會期通過

▲ 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 。(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之案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大衆譁然,要求修法重懲酒駕呼聲四起。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1)召開「酒駕零容忍 修法嚴懲不容拖」記者會,提出針對《刑法》與《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修法版本外,同時要求行政院送出版本至立法院審議。國民黨團並將在下週一邀集相關部會、民間團體學者召開公聽會,凝聚修法程度的共識,以符合民意期待。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江啓臣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2月3日於臉書上「震怒」,表示酒駕致死等同故意殺人法務部蔡清祥同時呼應並同意修法,行政院也將酒駕修法列入優先法案。江啓臣說,立法院至今超過20個酒駕修法相關內容,卻沒有一條是由行政院提出,令人十分遺憾,質疑行政院與法務部是否有真正關心酒駕問題

江啓臣指出,從民國101年到106年都有針對酒駕進行若干修法,其中幅度最大的在上一屆的立院會期,將酒駕致死修正刑度拉高至10年以下,迄今則未再提出修法內容。江啓臣接着說,雖然修法後酒駕案件數略有下降但是效果有限,特別是累犯率還成長了三成一。換言之,總件數減少但累犯率增加,代表惡性酒駕累犯行爲仍未達到遏止的效果,因此希望法務部趕快提出版本,能夠加重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判刑。

黨團書記長吳志揚表示,防制酒駕修法已經多年未動,但社會大衆對酒駕已漸趨走向零容忍。吳志揚說,每次只要有立委提出加重酒駕刑責,法務部立刻起身反對,指稱「喪失法律平衡性」。吳志揚提醒蘇貞昌應以民意爲依歸,「酒駕致死、天理不容」已經在社會形成高度共識,法務部也別再跟風只是嘴上說說怒了,要求法務部積極看待酒駕修法的急迫性。吳志揚並已經針對《刑法》185條之3中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的法定刑,擴大法官裁判空間,而不是單以酒測值達一定標準視爲殺人罪,不論是「累犯」或是「酒測值嚴重超標」者,都可以讓法官依個案判決。

副書記長陳宜民則說,《刑法》第89條規定檢察官裁量權中,必須認定酒駕者有酗酒成癮的事實,才能在「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禁戒。」問題在於,檢察官並不具有專業醫學背景,如何判定酒駕者是否成癮?因此在本次酒駕修法中,將提案在《刑法》第89條增加89-1條,必須經由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覈准、認可之心理諮商醫療單位來認定,而非檢察官自行判斷。

立委呂玉玲表示,近3年「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共有289人,受到輕重傷更高達18088人。行政部門不能只是口頭譴責,應該要更積極修法,迴應人民期待。呂玉玲更指出,民國106年因酒駕死亡人數爲87人,到了107年增至100人,且累犯率超過三成,如何防止酒駕累犯,除了加重刑責外,還需增加沒收其駕駛車輛,且不得易科罰金。副書記長童惠珍則說,對於酒駕者和累犯,可從增加安全教育課程時數着手外,同時增加投保車險倍數,確保受害者能獲得相當程度的理賠。

江啓臣說,立法很重要,行政院的執行更重要,司法院的裁判量刑則是最後的關鍵。國民黨團針對酒駕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極爲重視,黨團三長與相關提案委員嚴正呼籲政府「酒駕零容忍 修法重懲罰不能等」,朝野全力促成重懲酒駕的修法在本會期儘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