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檢逃逸要重罰!警政署、立委將推動修法 盼本會期通過
近年來,警方臨檢常遇拒檢逃逸的車輛,不得已在街頭上演追逐戰,不只畫面驚險更可能導致重大傷亡,然而,據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拒檢逃逸」最重僅處6千元罰鍰,遠低於拒絕酒測的9萬元罰鍰。因此,傳警政署長陳家欽將積極推動修法,提高拒檢逃逸的罰鍰,致人傷亡則應吊扣或吊銷駕照;此外,也有多位立委也提出修法版本,盼在立法院本會期能通過。
依照現行法規,警方街頭攔查若遇駕駛人拒檢逃逸,抓到將依一般交通違規,罰款3千到千元,但由於罰責太低,每年平均尚有1萬件左右拒檢案件;更糟糕的狀況是警方追逐逃逸車輛時造成無辜路人或執法員警因此受傷。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家欽在高雄市警局長任內,就對「拒檢逃逸」罰責太輕不滿,認爲無法遏止駕駛僥倖心理,要強化警方打擊犯罪,就需要具重罰效力的法律當後盾,所以他將積極推動修法,提高拒檢逃逸的罰鍰。
此外,立委賴瑞隆等人也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將拒檢逃逸者的罰鍰提高爲1到3萬元、吊扣駕照6個月;因而肇事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受傷者,吊銷駕照,致人受傷或死亡者,終生不得考照,還有其他立委提案應重罰9萬,甚至18萬元;盼在立法院本會期讓提案通過。
▲警政署長陳家欽。(資料照/警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