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土地買賣不成 彰縣議員柯振杯遭控私吞250萬違約金
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從事土地仲介買賣,卻因委託買方支付訂金後反悔跳票,反捲入私吞違約金官司,他強調這錢是李男心甘情願支付介紹仲介費給他,一定會上訴到底。(本報資料照)
彰化縣李姓男子因罹患躁鬱症,有瘋狂購地傾向,2016年透過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居中牽線,欲購買和美鎮1公頃土地蓋廟,卻在開支票付訂金後又反悔不買了;當時雙方講好給付300萬元違約金,不料李妻今年發現柯將其中250萬元私吞沒轉交給地主,因而提告;彰化地院判決柯應返還不當得利2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李妻指丈夫罹患躁鬱症多年,病情變化不定,對自己財產處理有明顯心智缺陷,但當時並未向法院對丈夫聲請監護宣告;在柯振杯慫恿下,要李男以每0.1公頃450萬元價格,透過柯向4名地主買下總計5000多萬元的土地。
當時李男委託柯振杯購地,柯已和地主們籤立土地買賣草約,李男也開出4張合計600萬元的支票給柯轉交地主做爲訂金,不料支票跳票無法兌現,草約不成立,雙方未再另籤正式買賣契約;柯卻居中要求李男支付300萬元違約金,地主才願意返還支票,否則將對李提訴訟。直到今年李妻才得知地主根本沒有提出這種要求,也沒拿到錢,因此提告要柯把錢吐出來。
柯振杯反駁,他從事土地仲介,受委託李男、雙方簽下土地買賣契約書,李男卻反悔,是因違約協議李妻才付錢;當年李男委託他、許姓和李姓等2名仲介居中斡旋,李男違約後大夥講好需付300萬元違約金。
柯稱當時李妻先拿50萬元給許男,又匯了250萬元給他,李妻拿回支票,雙方約在便利商店,當場把土地買賣契約書撕毀。不過此說法遭李妻否認,李妻說丈夫只與柯簽定不動產委託買賣委託書,雙方並未另行籤立土地買賣契約書。
審理法官認爲,買賣委託書上已約定無仲介費用,即便草約不成立致柯男無法收取仲介費,也不得因此恣意主張收取費用。加上柯男無法提出土地買賣契約書,證明與李男協議須給付違約金,亦不能舉證李男不履行草約致其受有損害情事,故判決柯振杯需返還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