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官警集體貪污案 檢調今執行第4波偵查再約談2警

北檢(陳志賢攝)

檢調偵辦北市中山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案,續有發展。檢調查出,2名時任中山一派出所員警陳俊安李功華,按月向轄內色情酒店業者索賄及包庇,涉嫌貪污。臺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北部北機發動第4波搜索,兵分多路約談陳、李2名涉案員警到案,以及多名業者到案,檢調漏夜復訊

檢調偵辦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官警集體包庇色情案,源於2017年間,檢方指揮移民署查獲「立邦酒店」勾結人蛇,媒介東南亞中國女子來臺賣淫後,經深入追查後,發現包括「曉」酒店負責人巫蕙玲等業者,涉嫌自2004年起,請酒商鮑銘璞居間牽線,13年來行賄中山一派出所警勤區官警780萬元。

檢調去年另掌握4官警涉嫌於2011年至2014年間,與轄內「夜王」、「星光閃閃」等酒店業者勾結,由管區按月收規費4萬元,遇3節加倍到8萬,警方則以減少臨檢、通風報信等方式包庇業者經營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