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摔幼貓爆頭亡!臺東知名麪店老闆不認錯 判刑3個月罰20萬
▲臺東知名麪店2019年傳出虐貓事件,臺東地方法院依違反動保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罰金20萬元。(圖/資料照)
臺東知名麪店2019年遭網友踢爆賴姓老闆活生生將幼貓摔地,害其當場爆頭慘死,引起網友撻伐號召拒吃,事後賴男被依違反動保法起訴。臺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賴男犯罪情形屬實,依違反動保法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0萬元,得易科罰金。
賴姓老闆當時被網友踢爆,將幼貓重摔在地、當場爆頭慘死,雖然事後老闆強調是幼貓先咬他,纔會出現反射動作,不慎將牠摔死,但仍擋不住網友的怒火,甚至還發起拒吃活動。
庭審時,賴男始終否認犯行,仍主張他是想要飼養那隻貓纔會動手去抓牠,未料被牠咬傷手指,感覺到疼痛後反射性將貓往地上甩,後因手上有血跡而入內清洗,再回來就沒有看到貓咪。並強調沒有將貓重摔在地,貓也沒有因此而死。
▲▼賴姓老闆主張是幼貓先咬他,他纔會反射動作將貓甩出去,而且貓也沒死。(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法官傳訊3位證人後,有證人看到賴男在晚間7時許先是將幼貓抓起後再重重摔在地上,使得幼貓當場因顱骨破裂而亡,事後還將貓屍裝袋騎車離開。證人也指出,幼貓也僅1到2個月大,就算真的咬到人,雖然可能會流血,但也不至於到疼痛難耐的程度,且賴男所提出的照片與證明中均無明顯流血痕跡。
法官認爲3位證人證詞統一,採信證人證述,並不採信賴男辯稱,審酌賴男不知尊重自然生命,僅因幼貓在麪店廚房外廚餘桶覓食,引起衆人圍觀,就故意以手抓起幼貓重摔在地,導致幼貓當場頭顱破裂身亡,手段殘忍,輕蔑動物生命,誠屬不該,且事後仍無悔意,還希冀開脫罪刑,因此依違反動保法判處賴男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20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罰金部分則得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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