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向「網紅議員呱吉」拉業配置入 NCC限3個月提4改善措施

▲呱吉在網路直播民主開箱─業配纔會爽(圖/翻攝自YouTube/呱吉)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民衆檢舉中天新聞向「網紅議員呱吉」拉業配置入,NCC經過近半年收集資料調查後30日決議發函中天電視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限期3個月內提出4項改善措施,但此案NCC認爲並沒有實際播出新聞,只做出「非裁罰性利益行政處份」並未對中天電視罰款臺北市議員邱威傑(呱吉)去年選舉前的9月間,曾以網路直播方式播出向其中天電視所屬業務人員詢問付費上電視的過程對話過程中顯示中天對新聞專題政論節目涉及違法置入之業務招攬行爲之虞。▲呱吉:民主開箱─業配纔會爽。(圖/翻攝自YouTube/呱吉)NCC表示,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43 條第 2 項營運不當規定,限期改正及 3 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措施執行情形;命其改正事項包括:一、提報自律委員會討論,由自律委員會提出改進意見並訂定業務部門倫理規範獎懲措施,要求中天公司據以落實。

二、將自律委員會相關會議紀錄、業務部門倫理規範及獎懲措施公告周知及函送該會備查

三、針對業務部門主管及人員進行新聞專業倫理之教育訓練

四、針對前揭各項必要措施,提出執行情形及改善成果報告,以避免業務招攬不當致有新聞置入行銷,損害視聽衆權益情事; 屆期如未依命令改正及爲必要措施,NCC 將依衛廣法第61 條第 6 款規定核處,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