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小平舉發基督長老教會 30年涉侵佔30億

北市議員鍾小平,接受一位馬偕醫院員工家屬先生陳情,指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涉違反財團法人醫療法、民法及衛服部醫療財團法人設立許可監督要點稅捐法。鍾小平議員已依據相關陳情資料,四月九日向北市調處正式舉發。

鍾小平指出, 醫療財團法人設立許可要點第十三條:財團法人經許可設立後,應依民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監督,又第三項說明:財團法人應依設立宗旨舉辦各種公益業務,並依法令規定,運用所捐財產及各項收入,不得有分配盈餘之行爲。又醫療財團法人制度,是採捐助行爲,而不是出資成立,捐助人與財團法人間之關係,於捐助行爲完成時,就已脫離捐助人之財產範圍,在財團法人一經成立後捐助人即不能有任何正當權利介入財團法人事務運作

他並表示,根據賴先生提供的資料則顯示,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議長陳明志副議長薛伯贊高層,涉及利用其所捐助的馬偕醫院、臺南新樓醫院及彰化基督教醫院,規定每年要繳交年度營業總額的百分之零點五,而不是盈餘的0.5%,以年營收上百億的數字來說,是一個相當龐大驚人金額

鍾小平指出, 這些款項被質疑均未經過衛福部之捐助審查,逕自馬偕醫院以「會費」之名義,直接進入總會帳戶,涉及把社會公益基金變爲總會私帳,這些從醫療財團法人取得的隱形資金用到哪裡去了?對其中是否涉及違反相關規定等證明,都已提交北市調處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