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加薪可抵稅 延長至122年

【臺灣醒報記者呂翔禾臺北報導】中小企業幫員工加薪,可延長抵稅到122年!經濟部18日研擬《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中小企業投資於研發的支出抵減營所稅額;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適用緩課稅;調高基層員工的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可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加成減除。經濟部表示,盼每年帶動超過5百家中小企業加薪。

未來薪資給付總額時,得就其增僱該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之150%限度內,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並將最高門檻從5萬元提升到6.2萬元,例如若加薪1.2萬元,抵扣額就是1.2萬*150%。

鼓勵中小企業投資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系爲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爲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除了延長施行期間外,將刪除景氣啓動門檻規定,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另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以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

經濟部官員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第36條之2等租稅優惠措施都將在113年5月19日落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及產業發展趨勢,因此將延長相關租稅優惠施行時間至122年12月31日。

增加提高薪水誘因

「僱用中高齡員工也有租稅優惠!」官員指出,本次修法將刪除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啓動門檻,並提高減除率到150%,鼓勵中小企業提升基層員工薪資水準;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將納入增僱45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提高中小企業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

被問到相關效應,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指出,雖然有租稅優惠,但因爲增加就業,每年可望增加1千萬稅收、加薪方面可創造7百萬租稅淨效應,過去每年申請家數約97家、增僱青年約49家,取消啓動門檻後,有望每年增加337家中小企業加薪、207家幫青年加薪,總計約創造9千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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