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藉「狗」辱罵女主委 判罰6000元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焦姓男子社區張姓女主委因爲鎖車引起糾紛,後來遇見女主委先以「不要臉」怒罵對方,看到其他鄰居牽狗經過,又藉着狗罵人,指對方是老母狗,更挑釁的問狗要不要去警局告他,焦男否認有公然侮辱,基隆地方法院審理,認爲他用衆人可以聽到的音量,而且小狗並不會到警局告人,認定焦男把張姓主委比喻爲狗,判處6000元罰金

「造成我心理受傷很大」,基隆市山海關社區張姓女主委真的好生氣,因爲當時不但被社區鄰居指着罵說不要臉,更被罵是老母狗。

原來是去年4月份,一名住戶焦姓男子的車子亂停,被社區保全以鐵鏈鎖住了,焦姓男子請張姓女主委來幫忙開鎖,女主委以要繳交500元爲由拒絕,兩人引發口角因此結下心結,焦男逕行以鐵剪剪掉鐵鏈把車開走。

後來焦姓男子到社區一樓麪食店,又恰巧看到張姓主委在社區的服務中心,就先以「不要臉」怒罵對方,接着又抱起鄰居的小狗,對着小狗大喊「你是老母狗,你是要去找公狗呦!」,「要不要去警察局告我啊!」這讓張姓女主委氣不過,怒告對方公然侮辱。

因爲張姓女主委當時有用相機錄下整個過程,法院認定麪食店到服務中心距離爲50公尺,焦姓男子用衆人都可以聽得到的音量大喊,而且再加上小狗不會到警局告人,認爲焦姓男子是指桑罵槐,判他罰金6000元。

焦姓男子對於這樣的判決相當的不服氣,認爲他是在對狗說話,是張姓女主委自己對號入座,一定會上訴。女主委則是感謝法院還她一個公道,希望對方能節制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