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糾正賴政府的帝王思想-文以載道

賴清德總統11日核可覆議案,立法院未來15天勢必再有一次「表決大戰」。(本報資料照片)

有人問我,你爲什麼要寫文章?爲了名?爲了利?爲了表態?都不是,我在寫歷史,寫給未來,不是寫給誰看。我不當權力的走狗,我的每一句話,都發自內心,沒有立場、沒有偏好,都經過查驗,都足以成爲歷史證據。誰能戰勝歷史、戰勝真相?最終,歷史會給出答案,沒有一個獨裁者能夠逃出歷史的最終審判。

立法院會5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案,明定藐視國會罪、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出席聽證會不得虛僞陳述等。錯在哪裡呢?這些不都是當時在野的民進黨所強力主張的嗎?怎麼今天變成執政黨了,反而反對起當初的訴求呢?除了逃避監督以及害怕東窗事發,還能有第二個解釋嗎?若不是今天在野黨在國會佔多數,人民的權力,亦即國會該有的權力—立法對行政的監督制衡,還要等多久呢?立法權被行政權打壓,都已經幾十年了,難道正義還不來?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在立法院的通過,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竟然說:「因爲調查是爲了達成目的,必須框架在職權範圍內,不能漫無邊際、脫離職權範圍,要有清楚界線…...」,他所說的「因爲調查是爲了達成目的,必須框架在職權範圍內」,這當然是對的,問題是他說「定義不清」、「脫離職權範圍」等等,是他說了算?他是在挑起內部仇恨、分化臺灣人民嗎?

行政院認爲國會改革法窒礙難行,因此由總統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提出覆議的「7大理由」,有任何一個理由是充分的嗎?一個也沒有。其中第二個理由是:「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臺灣是雙首長制嗎?別笑死人了,好不好。臺灣的總統有權無責,拿行政院長擋子彈,在這種情形之下,還不能質詢?有這種事?

至於林政委所說的「雙首長制」,更是好笑了!書有沒有讀通呢?臺灣的政體絕非臺灣的教科書所說的雙首長制,而是超級總統制,原因很清楚,臺灣的行政院院長並沒有單獨權力,所有她/他所享有的權力,全來自總統的施捨,既然如此,也就隨時能被拿走,不需要任何理由,這與法國的雙首長制有着根本的不同。

在任何民主國家,總統的權力一定是受到明顯制約的。看看美國政府經常出現的「窘態」:因爲美國國會不撥款,美國政府都已經停擺過多少次了?反觀臺灣的行政部門可能關門嗎?當然不可能。

再來看國會的人事同意權。根據統計,自1789年以來,美國內閣的人事案約有2%遭到否決,而總統提名的最高法院人選有近四分之一遭到參議院的不同意。哪裡像臺灣總統,要提名誰就提名誰,就算提名個阿貓阿狗(當然只有少數啦),一樣通過,立法院何曾能否決總統的人事任命案,至今爲止,一個也沒有,這不就證明了立法院就只是總統的橡皮圖章嗎?難道,這就是林政委所說的「權力制衡」?未免指鹿爲馬!

而目前的大法官,全部由蔡英文一人提名,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憲法上的總統權力,有像臺灣總統這麼大的?一個也沒有,除了獨裁國家。正因爲大法官全部由總統提名,因此,如果賴政府提釋憲案,國會改革法被翻案的可能性不是沒有,因爲司法不公,由來已久。請問,現在還有多少傻瓜相信臺灣的司法?

民進黨如果真的愛臺灣,就不要再阻撓國會改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