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讓你成爲三等居民!
牧
自由經濟示範區,最近成爲熱門議題。很多人不清楚,這個示範區的所得稅減免規定,不但無助於臺灣人民的就業(事實上是傷害),反而讓臺灣人成爲租稅上的三等居民。
首先,外國(或大陸)人的薪資收入,以半數來計算所得稅。也就是說,他們的年薪如果是100萬,政府只用年薪50萬的基準來計算所得稅。由於所得稅率是累進的,還有扣除額。這等於是相同薪資的臺灣人,所繳的所得稅是外國(或大陸)人的兩倍以上。
以同樣是年薪一百萬的單身員工來說,臺灣人要繳約五萬四的稅。外國(或大陸)人呢?一萬二。
這樣甚至會傷害就業。因爲從公司的角度來說,讓一個員工「稅後實質收入」相同,請臺灣人會比請外國(或大陸)人貴。同樣是生活在臺灣,享受一樣的物價,如果公司要讓員工實質收入一年200萬,請臺灣人就要付228萬的薪資。改請外國(或大陸)人呢?只要花206萬就好了。
你以爲這樣的租稅歧視只適用於示範區之內嗎?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接受新新聞訪談,表示特區的觀念是「伸縮的」:「只要符合示範區內設置規範與標準,那麼依此新設的工廠就算成是示範區裡的廠,但不一定得蓋在高雄港旁邊。」「可以在任何工業區開工廠。」等於是以特區之名,行全國開放之實。
政府的說法一定是:臺灣所得稅率比鄰國高,不利人才招募。既是如此,何不全臺一致比照,讓每個人的所得稅都打折計算?在美國,甚至香港新加坡,除非是極短期的工作,也沒聽說過外國人薪資所得,繳稅比本國人低的事情。
就像最近有年輕人問馬總統:「爲何股市賺錢可以不繳稅?」這問題可以反過來看:「爲何努力工作賺的血汗錢,政府要抽成?」
降低或不收公民的薪資所得稅,政府做不到嗎?當然做得到。讀過筆者「其實,國父希望你不用繳所得稅」一文就清楚。臺灣政府爲了保護地主富人,刻意壓低公告地價(只有市價兩成),造成地價稅嚴重低收。其實,就算不繳薪資所得稅,改以提高地價稅,國家稅收也不會受到影響,合計起來,一般民衆還可以省下好幾倍的稅。
所以今天經濟示範區的問題,其來有自。天下雜誌曾經描述,臺灣有全世界最落後的土地稅制。這造成經濟資源分配嚴重扭曲:不會增加國家競爭力的行爲(如養房養地)課低稅,真正提供生產力(如工作薪資)的反而要課重稅。有錢人不是笨蛋,臺商鮭魚返鄉,當然不會研發升級或是擴大就業,反而是直接買地炒房,因爲好賺無風險繳稅又低。
地價稅徵收不足,政府只好改從薪水族身上拔毛,所得稅率自然降不下來。所得稅高,招募國際人才當然有困難。從前面的例子可以得知,就算臺灣公司想在國際市場中,提供相同的實質薪資,在所得稅率比鄰國高的情形下,臺灣公司付的薪資成本會比鄰國競爭對手高。
政府不想得罪富人地主,又希望解決國際人才問題,怎麼辦?只好從旁門左道另闢蹊徑,發明這種歧視本國人的所得稅制,讓臺灣薪水族成爲三等居民:
第一等居民是富人地主,他們的收入與財富大半不是來自工作薪資,所以繳的稅最少。
第二等居民是即將來臺工作居住的外國人或大陸人,他們的薪資所得稅可以打折計算,是同薪資的臺灣人所繳的稅一半甚至更少。企業也愛招募這些人,因爲公司的薪資成本反而較輕。
第三等纔是臺灣的薪水族。不但要幫第一等居民補他們的租稅缺口,繳出去的血汗錢蓋的公共建設,也多是幫投資擁有不動產的第一等人支撐其資產價格。
最後,政府一定會爭辯:「經濟示範區的所得稅優惠只有三年…」政府是希望這些外國(或大陸)人長期居留是嗎?要人家住這麼久,那要不要順道開放外國(或大陸)人買房,替臺灣房價注入「活水」呀?最近高雄房價地價狂飆,該不會是有人知道消息吧…
●作者牧,美國麻塞諸塞州,博,任教於某大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