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指示研議全國性減刑 法務部否認有此事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針對有媒體報導總統馬英九已指示法務部研議全國性減刑一事,法務部1日晚間特別發出澄清新聞稿指,總統並未依赦免法第6條規定命令行政院轉令本部研議實施全國性減刑,本部特予對外說明,以正視聽。

有關媒體報導總統馬英九示研議全國性減刑一事,法務部1日晚間特別發出新聞稿否認有此事。(圖/資料照)

法務部表示,日前因部分民衆立法委員分向本部及行政院提出建言,請本部考量監獄人滿爲患,造成獄政管理困難,及爲鼓勵「輕罪或微罪受刑人自新復歸社會,能在不影響社會治安之情形下,提出全國性減刑之研議,以供總統作爲決策之參考,行政院乃將上述相關建言轉交本部參酌。

法務部強調,按行使赦免實施減刑,系憲法賦予總統之固有權,是否行使此項權力,及行使之對象範圍,端賴總統審時度勢盱衡一切情狀而爲決定,且實施全國性減刑之法定程序,依赦免法第6條規定,系由總統命令行政院轉令本部主管部研議。本部並未接奉行政院轉令實施全國性減刑之指示,僅系依行政院轉交之上述相關建言意見及昨日(4月30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附帶決議,針對實施減刑之正面、負面效益可行性進行評估分析,回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媒體報導總統已就減刑事項指示法務部研議云云,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